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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发砍刀、辣椒水充当“地下出警队” 平顶山张延钦团伙被判刑

    时间:2018-10-30 18:35:53  来源:大河客户端  作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唐磊

    继9月集中开庭宣判行动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组织全省法院于10月22日-26日开展了第二次集中开庭宣判行动。其中包括平顶山张延钦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张延钦、娄亚男纠集师振北、樊玉杰、师振南等数十人,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插手民间经济纠纷,受雇于人,公然、聚众、持械替他人摆平事端、报复行凶、为非作恶,为雇主看场护矿,充当"地下出警队",逐步形成了以张延钦、娄亚男为组织、领导者,以师振北、樊玉杰、师振南等人为骨干,以李豪杰、陆杰杰、王世鹏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张延钦等人接受他人雇佣后,通过微信建群或电话方式传达"出警"指令,根据所插手民间纠纷、矛盾事项的大小召集组织人员、车辆,统一配发砍刀、钢管、橡胶棒、撅头把、辣椒水、马虎帽等工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得报酬后,由张延钦、娄亚男、师振北等根据组织成员"出警"时间长短、起作用大小,将所收钱款统一分配发放。同时,张延钦利用其"出警队长"的名义为别人抢矿护矿提供方便,获取非法利益。

    经查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出警"数十次,多次破坏、打砸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施多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并致多人轻伤、轻微伤,先后获得非法经济利益近二十万元。张延钦等人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汝州市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

    最终,被告人张延钦被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娄亚男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三十一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十个月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均被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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