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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汝州市纪委监委 四项措施落实扫黑除恶推进会精神

    时间:2018-09-13 20:24:18  来源:大河网  作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春特约通讯员王国锋通讯员刘红彬刘俊秀

    本报讯日前,平顶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推进会召开以后,汝州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精心部署,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迅速传达学习。汝州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市委汇报,并在市委常委会、市四大班子联席扩大会上传达有关精神,市委书记陈天富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9月5日下午,市纪委监委召开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平顶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推进会精神以及扫黑除恶相关文件,要求将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站在三个事关的高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优化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下设扫黑除恶办公室,设在信访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成立线索处置组、审查调查及督导问责组、以案促改组、跟踪处置组、宣传报道组等5个专项工作小组,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立周例会制度,加强分析研判,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与政法部门联系,及时准确掌握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情况,为深挖彻查“保护伞”夯实基础。与政法等部门实行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工作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线索管理,建立专项台账,实行“痕迹化”管理。

    严肃追责问责。把基层反腐、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加大打“伞”破“网”力度,深究“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在《今日汝州》等主流媒体和“清风汝州”微信公众号公布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举报电话,实行受理线索日报告,发现其中有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或嫌疑的,迅速安排人员进行落实。

    开展以案促改。筛选扫黑除恶领域典型案例,建立完善典型案例库,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加强风险防范,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努力形成“三不”一体推进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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