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晓波通讯员程玉峰袁兴友
“老赖”破坏了社会的信用体系,公职人员成为“老赖”影响尤为恶劣。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作为民众的表率,更要以身作则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一旦成为“老赖”,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本报讯7月31日,申请人郭某从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陶良良手中签收了全部执结款项。
原来,詹某是吉利区一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2016年向郭某借款2万元,一直迟迟不还。詹某有一份收入稳定相当不错的工作,谁知染上赌博恶习,四处举债借钱赌博,借款如滚雪球一样,郭某的借款仅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不堪重负的詹某悄悄在单位办了病退,然后逃往外地居住,下落不明。这可急坏了郭某,他将詹某起诉到法院。因詹某找不到,一切诉讼文书均通过公告送达。经诉讼,2017年5月,郭某终于拿到了判决书,判决生效,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通过查询,并没查到詹某的财产线索,其病退工资也停发,这让执行工作陷入困境。詹某是公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是否有余款?经法官查证,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有5万多元。法院将其名下的部分公积金强制扣划至法院账户,顺利执结了本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