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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防治水污染我省打出法治组合拳

    时间:2018-05-23 15:38:13  来源:大河网  作者:

    □河南法制报记者王建芳

    水环境保护列入政府考核内容,正式将“河长制”写入法律,对群众关心的饮用水安全问题作出专门规定,加大违法排污处罚力度……近日,记者从省法制办了解到,《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简称《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此次修订草案强化了地方政府在水污染保护方面的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显示出诸多亮点。

    亮点一

    压实政府责任水环境保护列入政府考核内容

    《送审稿》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强工业、城镇、农业和农村等水污染防治,加大生态修复治理,逐步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量,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同时,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各省辖市水环境质量目标、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著名民间环保组织“绿色中原”负责人匡洁认为,这些新规定意味着,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承担实实在在的责任。“特别是今后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情况以及当地的水环

    境质量如何,都要纳入对政府领导干部的政

    绩考核。我觉得这一点特别有约束

    力。”

    亮点二

    治理形成合力全面推行河长制

    《送审稿》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流(含湖泊、水库)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工作。建立健全巡河(湖)、垃圾清理、脏乱差整治等长效机制。

    参与立法修订的省法制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将河长制写进法律中,旨在强化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责任。“原来我们把环境治理的责任通过法律明确为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环保部门、农业部门、水利部门、住建部门等。由于涉及的领域、部门比较多,如何形成合力,一直是水污染治理的一个难题。”他说,河长制明确要求党政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从一些实践来看,效果是好的。

    亮点三

    保障饮用水安全禁止垃圾填埋场、危废处置场靠近江河和水库

    饮用水的安全状况,一直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送审稿》提出,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出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监测、检测、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

    《送审稿》还特别提出,生产或使用化学品的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处理措施,不得污染江河、水库、渠道和地下水水质。禁止在毗邻江河、水库、渠道的区域和滞洪区内建设垃圾处理场、堆放场和垃圾处理设施;已经建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

    这不禁让人想起前不久环保部通报的临汾市三维集团违规倾倒工业废渣案件。环保部门调查发现,三维集团在未经审批和采取防渗措施的情况下,于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擅自将16.8万立方米电石渣和粉煤灰交由村民运至洪洞县赵城镇新庄村非法倾倒,产生的废水直排汾河……为严肃法纪,临汾市对50名责任人实施问责或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包括对洪洞县县长谢高民等7名责任人予以免职处理。但是,处理并不能挽回环境污染的损失。相关专家认为,该污染事件对汾河造成的危害估计要数年才能消除。

    郑州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副教授张金萍认为,明确禁止垃圾场和填埋场接近江河和水库,此举非常有前瞻性,她说:“垃圾场、填埋场往往都是通过渗漏来污染水环境,而这些渗漏是

    隐秘的、看不到的,危害又是长久的、不可逆转的。

    此举对保护饮用水安全方面非常有必

    要。”

    亮点四

    解决反映最强烈问题关注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一直以来,农村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都是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本次修订对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给予了高度关注,专门增加了一章防治农业和农村水污染的内容。

    《送审稿》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功能区水质保护要求,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并向社会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按照规定收集、存贮、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废弃物。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按照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

    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和鼓励发展生态农业,推广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以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严禁将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直接向农田灌溉渠排放。

    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副处长李莉认为,加强对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护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深远的影响。

    亮点五

    加大违法处罚力度违法排污最高罚100万元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一直是水污染治理的瓶颈。《送审稿》加大了水污染违法的成本,增强了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送审稿》明确,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补办排污许可证或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水污染物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或者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排污单位有这些情况之一的,排污许可证将被吊销:通过隐蔽排放的方式,将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处理而排入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将污染物未经完全处理排入环境,且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数量超过许可证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在半年内两次以上超标排放,且排放的污染物平均浓度、数量超过许可证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

    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峰杰认为,送审稿提高了罚款上限,动辄高达百万元的罚款会使企业在违法前做一个成本衡量。如果企业的违法情形更严重,构成破坏环境罪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并可以关停企业。“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会对污染水环境的行为产生足够的震慑力。”

    解读

    环保公安联合开展行动打击涉水环境违法犯罪

    据了解,在今年2月7日召开的全省2017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总结表彰暨2018年攻坚工作动员大会上,省长陈润儿指出,2018年要在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持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的目标是四大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3%以上。地表水丧失实用功能、劣质水的断面比例降至15.9%以下。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者优于国家下达的总体比例到95.6%。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丹江口水库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二类。淮河、海河流域、重点河流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省辖市城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百城建设提质县城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工作,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3月份,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又联合下发了《全省持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合行动方案》,决定联合开展行动严厉打击涉水企业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开展城镇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涉水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涉水污染源的执法监管,特别是加大对氮磷等污染物监管力度,促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配套建设、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是否存在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偷排偷放情况,自动监测设施建设、联网、运行是否到位,排污口设置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持证排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设置排污口和违法建设项目等情况。

    之后,全省各地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打击水污染犯罪行动。近日,记者从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获悉,该区一名私营企业主擅自在庄稼地里拆解废旧电池,致使当地水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和破坏,已经被判刑。

    ■链接

    如果您对《送审稿》有什么看法或者意见,可以在6月5日前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

    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jjf-gc212@126.com);2.邮寄(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3.传真(0371-69699063);4.进入省政府法制办官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河南省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系统”,直接在线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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