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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 我省农村百户拥有小汽车 24.8辆

    时间:2018-05-12 15:09:11  来源:大河网  作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梁新翠

    核心提示|昨日,河南省统计局发布《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1962.75万个农户、4.87万个村、1822个乡镇。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

    【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男女比例为51.8∶48.2

    人员方面,2016年,全省共有1844.68万农业经营户,3251.49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27.09万。3251.49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女性1567.80万人,男女比例为51.8∶48.2,年龄35岁及以下的784.86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1474.68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991.95万人。

    耕地方面,2016年末,全省有耕地面积8111.33千公顷。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构成部分,2016年末,全省温室占地面积14.04千公顷,大棚占地面积53.98千公顷,渔业养殖用房面积253.77公顷。

    【住房】72.5%的农户住砖混结构的房子

    《公报》显示,2016年末,99.8%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1730.94万户,占88.2%;拥有2处住房的210.63万户,占10.7%;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16.82万户,占0.9%;拥有商品房的125.94万户,占6.4%。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1422.64万户,占72.5%;砖(石)木结构的306.84万户,占15.6%;钢筋混凝土结构的213.99万户,占10.9%;竹草土坯结构的11.14万户,占0.6%;其他结构(含无住房)的8.15万户,占0.4%。

    【设施】50.0%的农户喝上经净化处理的自来水

    2016年末,981.37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50.0%;795.29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40.5%;170.28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8.7%;3.98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2%;4.21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0.2%,等等。

    此外,2016年末,99.8%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9.5%的农户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68.8%的农户使用普通旱厕。54.7%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10.7%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

    【消费】农村百户拥有小汽车24.8辆

    2016年末,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农户占64.3%;主要使用电的农户占50.4%;主要使用柴草的农户占34.9%;主要使用煤的农户占17.0%。

    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24.8辆,摩托车、电瓶车130.6辆,淋浴热水器57.0台,空调70.5台,电冰箱84.7台,彩色电视机113.7台,电脑37.5台,手机242.7部。20.9%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66.8%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6.4%的村有营业执照的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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