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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基层蹲点日记:筑起一道“防火墙”

    时间:2017-12-14 15:21:00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作者:

    12月13日星期三晴□记者路梦蝶

    一出林州市检察院的电梯,迎面是一幅书法作品,上写“弘扬正义”。刚劲有力的4个大字时刻提醒着该院每名工作人员肩上所担负的职责。

    在该院侦查监督局,局长杨永吉告诉我,林州经济比较发达,所以案件类型多,尤其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多。

    2016年以来,林州市检察院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立足法律监督主业,突出打击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总结出一套自己的经验,为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牢筑一道“防火墙”。2016年至今,该院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2件41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亿元。

    为落实司法改革,林州市检察院设立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这对于他们和公安局建立情报信息互通工作机制起到很大作用。通过情报信息共享和提前介入,该院能够精确甄别涉众型经济犯罪,并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取证,把好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2016年3月,林州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河北华百业公司在林州以销售核桃油为名,吸引老百姓发展会员。检察院通过信息共享系统发现了这条线索后,将该公司行为确定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派工作人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固定证据,将该公司林州地区负责人郭某一举抓获,使老百姓的经济损失降到了最低。

    侦查监督局有三大任务:审查监督、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林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案件诉讼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侦查、诉讼、判决的时效性。

    2017年3月,多名群众反映一个名为“宝威国际”的经济组织可能涉嫌犯罪,公安局尚未立案,林州市检察院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查阅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宝威国际”的主要负责人郭某某已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并监督立案,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监督办案机关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林州市检察院还建立了涉众型经济犯罪形势预测、重大案件稳定风险评估、突出隐患动态监测预警和舆情危机处置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自身预防处置各类案件的能力。

    林州市检察院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摸索出一整套完善的经验和处理机制,用这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他们实实在在地保障了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愿这道“防火墙”越来越完善,越来越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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