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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莫让低价成“绑架”

    时间:2017-04-02 23:53:04  来源:开封日报  作者:何小千

    前几天,笔者的一位朋友作为“大客户”被邀请参加某公司的年会,获赠了年终免费“港澳游”,该“港澳游”明确说明不强制购物。可到达目的地后,导游却多次将他们领到服装店、珠宝店等场所转悠,并引导、暗示、忽悠他们购物。几天下来,他们“被购物”3万余元,比“高价游”还高。之后朋友感叹道:“以后再也不能让这些‘低价团’‘赠送团’绑架了!”

    在笔者看来,不被“低价团”绑架,不上当受骗,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不要贪图便宜。400元“港澳游”、600元去韩国、千元以内去“新马泰”……这样的赔本买卖谁会做?可有些人就是禁不住低价诱惑,在导游“信誓旦旦”的“保证”、忽悠下,一步一步被套牢。当上当受骗、掉进“陷阱”时,才如梦方醒、悔之晚矣。二是要签订合同。有人在选择旅行社时不认真考察,导游说啥都相信,对合同也是看个大概,结果出现纠纷后,维权无据。所以旅游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不能被旅行社的霸王条款、“潜规则”给蒙蔽了,要慎重签订旅游协议和合同,拒绝强制购物等不合理消费,并督促旅行社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三是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一些游客在遭遇强制购物后,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自认倒霉,不追究旅行社责任。这种息事宁人的行为在不同程度上也助长了一些旅行社强迫游客购物消费的气焰。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让“低价团”没有市场,不让“低价团”的伎俩得逞,不但需要游客擦亮眼睛、密切配合,更需要旅游管理部门出“重拳”,严厉打击旅行社等利用低价欺诈游客的行为。只有做到不断净化旅游市场,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让游客轻松愉快畅游,旅游业的发展才能有更加广阔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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