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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省“检察之星”候选人事迹展播 王志广——勤耕不辍终为民

    时间:2017-08-30 17:52:01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作者:何心悦

     □首席记者吴倩记者孙梦飞通讯员王林闫卫东王志广

    现任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局局长。从检15年来,他以赤子之心,书写了对党忠诚;以严格执法,诠释了一心为民;以剑胆琴心,捍卫了法律公正;以无私无畏,铸造了清正廉洁。

    敬业担当打造名牌精品

    如果把耳熟能详的公诉、反贪、反渎等业务比作检察机关的明星招牌的话,那么,民行检察工作似乎显得有点默默无闻。2013年,王志广出任南乐县检察院民行局局长。在他的带领下,民行局凭着敢于担当,不怕吃亏,善打硬仗的工作精神,赢得了口碑,连年在全市业务考评中名列第一。3年来,他办理民行案件406件,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移交职务犯罪和刑事犯罪线索30余人。他开展的“涉农行政检察”工作成绩显著,2015年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他办理的“信用社与张某虚假诉讼案”被推荐为全国民行精品案件。

    创新求实破解工作瓶颈

    民行检察工作起步晚,相关法规不完善,监督范围及手段比较薄弱,一直以来是困扰民行检察工作的瓶颈。王志广立足现状,积极探索,将民行监督格局从传统的“以抗诉为中心”,推向集诉讼活动监督、执行监督、社会公益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于一体的多元化监督上,破解了以往民行检察工作开展不力的瓶颈。

    2015年5月3日,南乐县境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即“5·03”重大非法倾倒工业废酸污染环境案,该案造成当地多处河道、农田被严重污染损害。他通过多种渠道对该事件进行监督,先后督促环保、公安机关迅速对环境侵害人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线索建议反渎部门处理。截至目前,该案涉案侵害人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及潘某等15人,被公安机关以污染环境罪立案查处,并分别被判处一至四年有期徒刑和罚金刑,对具有环境监管职责的环保局执法大队赵某等3名监管人员,以环境监督失职罪立案查处,并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2016年7月,在请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后,他迅速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启动、协调工作。在河南省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协调下,确定由河南省环保联合会作为原告,于11月28日正式对侵害人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或承担环境治理费用1491万元。目前,该案已被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案是河南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跨省倾倒化工废液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

    公正执法捍卫法律尊严

    作为一名从事民行工作的检察官,王志广深知,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面对疑难复杂、久拖难决和事关弱势群体生计等问题的案件,他总是想方设法克服种种困难,顶住案内案外压力,无私无畏,刚直不阿,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通过严格执法办案护佑民生、维护正义。

    王志广采取主动作为、重点排查、个案监督的方式,积极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虚假诉讼的定义和范围,总结式列举了虚假诉讼类型,细化了打击、防控虚假诉讼配合机制,建立了联系人制度。

    今年以来,王志广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1件,已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3件,均被采纳并再审,人民法院接受抗诉和再审建议改判标的差额142万元,移交职务犯罪及挪用资金、违法放贷款的刑事犯罪案件5人,3名责任人因违纪收到党政纪处理。2016年11月,他办理虚假诉讼的工作经验被高检院、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王志广决心以“工作第一”作为标准,以“人民满意”为标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牢记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用忠诚守护法律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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