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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郑市决胜“长安杯”工作纪实之“检察篇”

    时间:2017-08-30 17:51:20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作者:何心悦

      新郑市决胜“长安杯”工作纪实之“检察篇”

    进社区倾听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建议

    新郑市决胜“长安杯”工作纪实之“检察篇”

    ▼人大代表视察警示教育基地

    新郑市决胜“长安杯”工作纪实之“检察篇”

    ▼平安建设人人参与

    新郑市决胜“长安杯”工作纪实之“检察篇”

    ▼检务接待中心,工作人员为当事人认真讲解

    □记者王晓磊通讯员王霖/文图

    近年来,在新郑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新郑市人民检察院紧密联系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狠抓素质强检,推进平安新郑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检察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向全市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答卷。

    平安花开硕果累累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新郑市检察院党组的正确带领下,新郑市检察院全体干警的辛勤努力下,近年来,新郑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驻新郑市看守所检察室从“三级规范化检察室”直接争创成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创作的“反腐正能量”廉政公益海报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奖”,连续三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荣获郑州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称号。

    该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迈进全省前40强,精品案件实现从无到有、从郑州市级到省级的跨越,办理的董某猥亵儿童案、胡某污染环境案等7个案件获得全省、全市精品案件,办理李某、祝某强奸案法律文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文书”,有94个集体、228名干警受到郑州市级以上表彰。

    A

    “一站式”检务接待中心便民服务无极限

    “窗明几净,服务热情周到。”走进新郑市检察院检务接待中心,其“一站式”的检务接待,让人油然而生这种感觉。

    综合咨询窗口就设在检务接待中心进门的位置。值班干警面带微笑,热情地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在门口的右侧,摆放着一台饮水机,饮水机的上方立着一个写有“爱心饮水站”字样的红色小牌。这些见微知著的细节,无不彰显着该院的为民情怀。

    “过去总感觉机关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没想到在检察院检务接待中心,我只说明了情况,工作人员就很热情地帮我联系到案件承办人,还不厌其烦地给我讲法律、讲道理,我对他们办事的效率和态度很满意!”来新郑市检察院办事的当事人郭女士高兴地说。这是新郑市检察院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打造亲民检务的亮点之一。

    为进一步打造阳光检务,畅通诉求渠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给进门的群众提供周到的服务,该院成立了“一站式”检务接待中心。

    据介绍,该院“一站式”检务接待中心兼具两个区域、六个窗口、三大功能。两个区域,即便民服务大厅、案件管理和控告申诉办公区;六个窗口,即案件受理、案件查询、行贿档案查询、控告申诉、民行答询、综合咨询六个窗口;三大功能,即统一受案功能、集中查询功能、集中接访功能。力求做到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方便快捷。无论是移送案卷的公安干警、阅卷的律师、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企业代表还是来反映问题的群众,所有涉及对外业务的部门,都在检务接待中心设有前置窗口,老百姓不进检察院的门就能把事办成,不但简化了程序,而且提升了效率。

    B

    检察工作站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走访基层群众400人次、收集社情民意600余条、化解社会矛盾30起、受理群众反映拆迁安置职务犯罪线索7件(其中4件6人被立案处理)……一组组数字,显示了该院检察工作站发挥的巨大作用。因成效显著,该院检察工作站也被老百姓称为“家门口的检察院”。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开展,乡镇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工程建设等领域易发职务犯罪,关系群众利益的关键环节亟待检察机关有效监督。为了直接有效地联系群众服务民生,新郑市检察院采用巡回检察工作模式,在全市13个乡镇建立检察工作站,到群众家门口提供服务。

    据了解,每个检察工作站设责任领导1名、责任科室1个、责任人1个、乡镇政府联系人1名,并吸纳基层联络员8至15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1次到检察工作站所在乡镇开展巡回检察,内容包括受理案件线索、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解决群众诉求等。吸纳乡镇村委干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检察机关基层联络员,作为检察工作的宣传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涉检信访的调解员、职务犯罪动态的情报员、公正廉洁执法的监督员和检察机关创新社会管理的观察员。目前,该院共拥有基层联络员185名。责任科室负责与基层联络员建立日常联系,收到联络员反映的群众问题,第一时间与群众见面了解情况,耐心服务。

    近日,该院检察工作站收到群众反馈:“我要反馈龙湖镇无证小作坊生产某桶装饮用水问题。”

    接到群众反馈后,工作人员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积极走访摸排,及时向该市食药监局发出检察建议,并要求龙湖食药监所在龙湖镇辖区开展“无证”小作坊的排查活动,目前已排查出无证小作坊12家,取缔12家,生产“龙泊圣泉”桶装饮用水的无证小作坊也已被依法取缔。检查工作站用实际行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C

    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让廉洁深入人心

    “这个教育基地通过历史资料客观再现、大数据分析和案例播放,以警醒、感悟、启发等形式,教育干部不忘初心、认清现实、担当作为、珍惜幸福。”在新郑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前来学习的党员干部由衷地说。

    据介绍,新郑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总体面积1100平方米,于2014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该基地分为执政为民、优良传统、党纪国法、社会忧思、心灵启迪五个部分,分别展示了大量宝贵的资料,反映历史、贴近现实,紧跟时代步伐,既通过展板、展柜、档案、图标、图片、文字等静态方式展示,又借助视频、声、光、电等科技手段进行动态播放,使参观者心灵受到强烈震撼,从而达到以情说理、以理育人、以情感人、以法警人的目的,使教育内容入脑、入心。

    此外,基地视频点播系统,存储党政、司法、城建、国土、财税等十几个领域百十起职务犯罪案件,满足不同时期、不同行业的需求,案例更新方便快捷,增强了预防教育的针对性、真实性和鲜活性。

    自新郑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建成后,有上百家基层单位近万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被郑州市委组织部授予“郑州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学用示范基地”称号。该院2016年在炎黄文化艺术中心举行“送法进机关”活动,组织全市12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同时,他们发挥影视宣传预防作用,制作的“为官当清廉”廉政公益短片在省检察院“正义中原”官方微博和河南电视台播出,收到良好社会效果。新疆哈密市检察院、甘肃天水市检察院、福建省检察院、贵州省三级检察机关都前来参观交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新萍、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等省市院相关领导前来指导工作。

    今年,在新郑市委组织部和中共新郑市委党校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锤炼党性铸忠诚”的活动中,组织多批党员来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受到各界人士的广泛好评。

    D惩帮结合为未成年人撑起平安天空

    “谢谢检察官,要不是你们的认真负责,我真不知道如何替女儿讨回公道。”案件了结后,当事人的母亲流着泪说。

    2014年7月19日8时,被害人的母亲报案称“有人疑似猥亵其八岁

    的女儿”。新郑市公安局于2014年7月21日对此案立案侦查,当日将犯罪嫌疑人董某刑事拘留。2014年7月28日,新郑市公安局以董某涉嫌猥亵儿童罪提请新郑市检察院审查逮捕,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于2014年7月30日对董某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新郑市公安局于2014年8月29日侦查终结,对此案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2014年9月28日,新郑市检察院对被告人董某以猥亵儿童罪向新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10月27日,新郑市法院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3年。

    近年来,儿童遭性侵事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如何有效保护被侵害儿童的权益,成为检察机关履行办案职能过程中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董某猥亵儿童案在办理过程中,新郑市检察院实行“捕、诉、监、防、帮”五位一体的联动办案机制,一方面严格把关,引导侦查,挖出漏罪,使被告人受到应有惩处;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司法救助、预防宣传等工作,全力保护被侵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案于2016年初被评为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检十大精品案件。

    据介绍,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新郑市检察院还通过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特殊工作机制、逐步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机制、加强法治宣传,做好犯罪预防、注重双向保护,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等举措,有效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新郑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广建说,人民检察为人民,人民满意是检察工作的最终目标。新郑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忘初心、忠诚履职,撸起袖子加油干,推动新郑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提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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