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第七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宣办发〔2017〕30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审定,拟推荐以下单位参评第七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一、在活跃农村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县级及以下文化馆、图书馆(含数字图书馆)、社区文化中心、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户(文化大院)
1.信阳市商城县文化馆
2.许昌市禹州市图书馆
3.周口市西华县西华营镇文化站
二、长期坚持在农村为农民演出并深受农村群众欢迎的县级及以下文艺院团(含民营文艺表演团体)
1.巩义市豫剧团
2.濮阳市范县四平调艺术团
3.汝州市第一曲剧团
4.开封市尉氏县豫剧团
三、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及以下文化市场管理机构
1.周口市郸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焦作市温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四、长期坚持为农民送电影的先进集体
1.洛阳栾川县农村数字电影工作站
2.平顶山市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郏县电影服务站
3.河南新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长垣工作站
五、在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县及乡镇广播电视机构
1.永城市广播电视局
2.兰考县广播电视总台
六、长期坚持为农民服务、深受农民群众欢迎的基层图书发行先进单位(含农家书屋)
1.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农家书屋
2.驻马店市遂平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8月25日—27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371-65902365。
特此公示。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