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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检察之星”候选人事迹展播:赵庚印

    时间:2017-08-23 17:37:36  来源:大河网  作者: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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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有魁梧的身材,却把检察重任举过了头顶,他没有名校履历,业务水平却让同事折服,他就是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侦查监督科科长赵庚印。

    26前,赵庚印入职辉县市检察院。26年来,他辗转侦监、公诉、民行、控申等多个部门,办案1100余起,被同事称为检察阵地上的“办案尖兵”。“疑难案件,就让庚印办”,成了辉县市检察院干警的口头禅。超强的能力,扎实的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他先后获得新乡市“优秀公诉人”“涉法涉诉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他所带领的科室先后获得国家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2次、省级荣誉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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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于学习,爱岗敬业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1991年刚进检察院,赵庚印就被安排到侦查监督科工作。为了弥补自己业务知识的匮乏,他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检察业务,还报名参加了法律专业的学习班,每天起早贪黑,反复揣摩一个个法律术语,仔细理解每一条法律规范,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虚心向同事们请教。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年的刻苦拼搏,他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变成了精通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

    03

    公正执法,维护正义

    工作中,赵庚印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力求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他常说:“法律是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最后的希望,如果司法都不公正了,那么老百姓就会对社会、对政府失去指望。”在他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是办公室里的一盏孤灯、一撂撂卷宗陪他度过。案子拿不下来,他梦里还在想对策。26年来,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没有半点怨言,总是保持着火一般的热情,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自己的入党誓言和人民检察官的入职宣誓。

    工作中,无论是侦查监督还是公诉,专业精准、嫉恶如仇、不枉不纵,是同事们对赵庚印最多的评价。从事刑事检察工作19年,赵庚印以严谨的态度,严格细致地审查每一份证据。所办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所办理的1000余起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正确率100﹪。

    承办陈某故意伤害案件时,他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张某某等人受人雇佣故意伤害陈某,张某某等人违法行为在前,陈某在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捡到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等人掉到地上的棍子实施防卫,陈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顶住强大的信访压力,赵庚印毅然提出了陈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有效地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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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他承办在当地影响重大的杜某等2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长、地域范围广,涉案金额大,证据复杂。为及时打击犯罪,在侦查阶段他就带领一名检察官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与侦查人员吃住在一起,封闭办案,在7天内将13卷2500余页100万字的案件材料消化完,并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固定、完善证据,并对六名遗漏的犯罪嫌疑人提出了追诉意见。在移送审查起诉后,他带领同事仅用20天的时间就制作了近400余页16万余字的审查报告,顺利将该案起诉至法院。在法庭调查阶段,面对被告人的翻供,他从证据来源、搜集程序、证据的证明效力等方面全面举证;在法庭辩论阶段,面对30余名资深律师提出的改变定性、删减犯罪数额及部分犯罪事实的无罪辩护意见,他沉着冷静、思路清晰,深刻剖析了26名被告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犯罪特征及在一定区域内造成的社会影响,通过准确运用证据及法理有力地反驳了辩护人的所有辩护观点;经过两天半的紧张庭审,法庭完全采纳了起诉书指控和公诉意见,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接到杜某等人判决书那天,他说:“我从小就梦想成为一名司法官,这一职业在我心中一直有着神秘的光环。在参加工作后,我的检察情结变得日益深厚。案件的成功办理能为我带来巨大的成就感和自豪感,尤其是在法庭上,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名战士!”。

    过硬的公诉能力也赢得了“对手”的尊敬。与他有过多次法庭对抗经历的律师郭呈广评价说:“他具有极强的法学素养和法律思维、对证据的把握和分析细致,能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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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和谐,心系人民

    2013年,赵庚印被调到控申部门任负责人。信访接待每天看到的是一张张或悲或愤的面孔,听到的是满腹的牢骚和怨言,有时在没有得到满意的结论时,还会有人恶语相向。对此,他常对控申干警说:“人在气头上,说出一些不适宜的话也是难免的,耐心倾听信访人的问题和困惑,应当成为控申干警的一种品质。”

    为了化解社会矛盾,消除涉检信访隐患,他协助院党组制定了《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实施办法》《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突发信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为信访接待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2014年,他又结合辉县市检察工作实际状况,在“点名接访制度”的基础上,创新了“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制定了《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审查实施办法》,使检察业务中的“八不一诉”案件在阳光下作业。三年来,公开审查案件18起,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感。

    赵庚印常说:“老百姓到检察机关来,不管是上访、告状还是举报,都是对我们的信任。该我们管的事我们尽力给管明白,不该我们管的我们要尽量给说明白,一定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四年来,他共接待来访群众1000余人次,办理上级交办、刑事申诉等案件50余起,由于处理适当、释法说理到位,当事人全部息诉罢访。

    就是这样,凭着朴素的工作热情,通过他的耐心、细心和责任心,辉县市检察院的涉检来访数下降了50%,重访数下降了65%,越级访数下降了90%,群众满意度提升到了98%,辉县市检察院连续四年实现了涉检进省、进京零非访,控申工作考核均居新乡市院先进行列。控申接待室被河南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授予“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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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洁从检,清白做人

    无论从事何种工作,检察干警的形象就代表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工作中,赵庚印始终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执法和办案工作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科里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自觉遵守院里各项规章制度和检察机关办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廉洁自律。多年来,他自己和所在科室的干警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在26年检察生涯中,赵庚印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辛勤耕耘。虽然没有骄人的成绩,但正是这平常的工作却折射出他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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