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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得少于一学期

    时间:2017-04-01 23:36:07  来源:郑州日报  作者:何小千

    本报讯(记者 王红)今后,师范生参与教育实践不得少于1个学期,并且,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将纳入中小学教师业绩考核,并成为评优评先、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这是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得的信息。

    为促进师范生深入体验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的通知》,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今后将贯穿师范生培养全过程。

    《通知》规定,今后,师范生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1个学期,且各相关院校要完善师范类专业培养方案,设置不少于10个学分的教育实践课程,构建包括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等全方位的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以教育见习、实习和研习等实践教学课程模块形式,将教师教育类课程体现在师范生培养的全过程。

    今后,师范生必须通过相关课程学习和教学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教育实习环节。各高校应完善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内容、标准和实施细则,配备充足的指导教师,建立必要的测试条件,严格做好教育实习前的教学技能测试工作。建立以实习计划、实习教案、听课评课记录、实习总结与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师范生教育实习档案袋制度。师范生教育实践考核评价,将以指导教师评价为主,综合运用课堂观察、学生访谈及教育实践档案分析等多样化的方式,全面客观评价。评价意见和结果应装入学生实习档案袋。

    今后,举办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教师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作为教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在教学工作量计算、职务(职称)晋升、薪酬分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各地、各校要将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纳入教师业绩考核范围,作为中小学教师评奖评优、职务(职称)晋升、学科带头人遴选等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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