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着农民一起闯出新天地
――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观察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邱宜钢通讯员贺亮军
今年最新统计显示,目前我区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4.4万余家,比2016年增加17.75%;家庭农场、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分别达7413、1262家。自治区农业厅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区采取政策引导、财政支持、示范推进等措施,加大力度推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为推动我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A规模经营有话语权
“去年这里还是无人问津的荒地。从今年初开始,我先后投入70多万元,在这里种植百香果、火龙果等,如今每亩产值超过1万元。”
日前,贵港市港南区新塘镇万福村种植能人宋波告诉记者,去年底他牵头成立了佳润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形式,流转土地650亩,建成了一个水果基地,今年已取得不错成效。据了解,目前港南区所辖的8个乡镇共建立了11个特色水果示范基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444家,使该区农业逐渐向规模化、特色化、标准化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引导土地流转、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力量。”自治区农业厅专家表示,近年来我区新型主体发展较快,目前全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已超过5.27万家。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多元化,呈现出产业集群与农民合作社相向发展的良好态势。目前,全区新型主体总承租面积占全区土地流转面积的43%;全区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53万亩,平均经营规模80亩,是全区承包农户平均经营耕地面积6.2亩的12.9倍,规模适中。
目前,全区917个示范区共引进农业龙头企业770个,成立合作社1068个,初步打造了“示范区+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共同体,有效带动了现代农业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新型主体的发展壮大,促进了我区农产业品牌和竞争力提升,芒果、沙田柚、百香果等广西品牌农产品,无一不是在新型主体特别是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在市场上逐渐拥有了主动权和话语权,销售价格不再像以前那样被收购商牵着鼻子走。
据统计,目前我区1262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中,年销售额超亿元的龙头企业358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32家、年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3家,年销售额10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家,正是这些新型主体在引领着广西农业发展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