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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现有员额检察官1511人 首批入额者均具备业务工作经历

    时间:2017-11-28 15:34:25  来源:华龙网  作者:
    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在会上作报告。 记者 刘嵩 摄

        华龙网11月27日20时10分讯(首席记者 徐焱) 今(27)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提交会议审议。记者在报告中了解到,重庆检察机关以从严择优遴选员额检察官为基础,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现有员额检察官1511人,检察官的比例较改革前下降35.4个百分点。

        会上,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报告了全市检察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情况。报告中称,2014年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区县检察院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顺利完成,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报告显示,全市检察机关以从严择优遴选员额检察官为基础,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政治过硬为根本,以司法能力为核心,统筹把握司法亲历性、经验性要求,从严择优选任员额检察官1511人,检察官的比例较改革前下降35.4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确认检察辅助人员2428人、司法行政人员689人。三类人员分别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29.5%、47.4%、13.4%,员额检察官比例远低于39%的政策上限。

        贺恒扬在报告中介绍,在遴选过程中,院领导入额,一律坚持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办案工作经历和能力的“三具有”条件,入额后必须在一线办案、必须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的“两必须”要求。助理检察员入额,根据基层检察院、检察分院、市检察院不同的履职素能要求,分别设定任职两年、四年、六年的入额“门槛”。无业务工作经历的检察官一律不参加首批选任;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且仍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和政纪处分期内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配偶、子女在我市从事有偿服务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必须“单方退出”。

        贺恒扬说,首批选任员额检察官时,笔试环节淘汰111人,考核环节淘汰457人。对笔试、考核合格者,提交市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逐一面试、专业审查、差额遴选,表决通过人选1501名,比核定的选任数减少10名。同时按照员额检察官“能进能出”、员额数与案件数保持动态平衡的要求,制定员额动态管理暂行规定,及时退出和增补。2016年11月,首批选任完成后,全市共有14名检察官因退休、工作调动、岗位调整退出员额。今年7月,首次增补员额时报名99人,只选任24名。

        报告中称,全市检察机关以健全公正规范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为核心,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建立司法责任制制度体系,合理设置办案组织,科学界定职责权限,加强检察官履职监督,严格司法责任追究,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健全绩效考评体系,从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上,统筹兼顾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加强检察官履职监督,把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落细。

        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成效逐步显现,检察人力资源得到有效配置,检察官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得到确立,办案效率加快、质量平稳。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独立作出处理决定案件36782件,占结案总数的90.96%,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878件,同比下降42%。审查逮捕案件结案15263件20336人,同比分别上升1.01%、2.56%;审查起诉案件结案25175件34636人,同比分别上升7.00%、10.04%,审查起诉案件平均用时比去年同期缩短9.2天;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50件673人,同比分别上升4.56%、10.51%;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等法律监督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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