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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花爆竹燃放由“限”改“禁”首日 全市查处烟花爆竹案3起

    时间:2019-02-07 20:03:36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作者:

    查获的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警方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月1日17时50分讯(记者 阙影)今(1)日,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截至记者发稿,全市查处烟花爆竹案件共3起。

    今日,沙坪坝区曾家镇安监办接到群众举报芙蓉兴盛超市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曾家镇安监办和曾家派出所立即赶到现场,依法查处收缴了7件烟花爆竹并予以销毁。潼南区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起,治安拘留3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0件。今年1月以来,全市烟花爆竹管理相关部门共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312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起,收缴非法产品26357件,治安拘留140人。

    据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介绍,公安机关已设立191个烟花爆竹专门检查站,依托16个省际交通检查站、121条春运干线检查站和2万余交通安全劝导站进行检查,防止烟花爆竹非法流入禁放区域。警方每日投入6万余巡防力量,加强对禁放区域网格化巡逻防控,对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携带、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厉查处、从重处罚。

    警方提醒,春节假期临近,将进入燃放烟花爆竹的高潮期,请市民切记不能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的,罚款100-500元直至拘留;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5-15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发现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可拨打110或通过当地公布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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