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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龙坡警方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两商家售卖爆竹存货被拘留

    时间:2019-02-07 20:02:06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作者:

    商家售卖爆竹存货被查处。警方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月3日15时30分讯(记者 阙影)今(3)日,烟花爆竹燃放由“限”改“禁”进入第三天,九龙坡区两商家违法销售烟花爆竹存货,被警方查获。

    2月2日是九龙坡走马镇的赶场日。当天上午,九龙坡区公安分局走马派出所加强对集市的治安巡逻检查。10时30分许,巡防民警在巡查走马古镇店面时,发现分别由商户陈某及王某经营的两家杂货店门口正在摆售摔炮爆竹这种违禁产品,立即上前查问。

    经查,陈某的店铺共储存“摔雷”摔炮26盒、“POP”摔炮54盒、“小金鱼”摔炮343盒,王某储存的“摔雷”摔炮61盒、“POP”摔炮70盒、“小金鱼”摔炮156盒。两人交代,这些爆竹均为其2017年春节期间进的货物,因为当年没卖完,因此趁着今年过节摆出来兜售。民警发现,这些摔炮包装虽然花花绿绿,但盒体并没有打印任何生产厂家、日期以及注意事项,明显属于“三无产品”。

    “这些存货已经隔了两年,很多性能都在变化,极可能发生自燃、自爆等危险,对燃放人特别是儿童,有比较大的安全隐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查获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收缴,并对陈某和王某分别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理。

    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依法处理。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并有义务劝阻和向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供销等部门举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区应急管理局,68782379;区燃管办,6815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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