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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啦!搞清这30条个税专项附加抵扣细节 领工资条有惊喜

    时间:2019-01-10 15:28:36  来源:华龙网  作者:

    华龙网1月3日18时50分讯(记者 周晓雪 实习生 邱小雅 通讯员 王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于2019年1月1日实施,提前填报信息,1月发工资时就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途径可以填写《扣除信息表》?申报如果出差错了怎么办?扣除享受条件要注意哪些细节?今(3)日,重庆市税务局接受华龙网记者专访,回答了30条热点问题,帮助纳税人进行更准确、更全面地信息填报。

    有哪些途径填写《扣除信息表》?

    1、华龙网: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2、华龙网: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办理扣缴申报?

    重庆市税务局: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3、华龙网:请问企业是否要留存员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4、华龙网: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

    重庆市税务局: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相关政策发布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5、华龙网:员工提供的信息,企业怎么核实是否真实?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6、华龙网: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7、华龙网:如果自然人是直接提交专项扣除材料给分局,那么分局会把资料再传给扣缴义务人吗?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直接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不会再告知扣缴义务人相关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8、华龙网:如果扣缴义务人不接受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么办?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9、华龙网: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重庆市税务局:可以从重庆市税务局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申报差错和汇算问题要注意

    10、华龙网:预缴工资薪金的个税,发现预缴申报有错,多缴纳了,是可以当期办理退税还是等办理了汇算清缴再多退少补?

    重庆市税务局:区分具体情形办理,如果是由于申报错误、与实际不符而导致多缴的,可以选择当期办理更正申报申请退税;如果是未及时报送或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导致多缴税款的,由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申报纳税,纳税人可通过扣缴义务人在补充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的下月办理预扣预缴申报时,申报享受,准确缴纳预缴税款。

    11、华龙网: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吗?

    重庆市税务局: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12、华龙网: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重庆市税务局:符合“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扣除享受条件要注意这些细节

    13、华龙网:子女教育费怎么扣除?

    重庆市税务局: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4、华龙网: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

    重庆市税务局: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15、华龙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重庆市税务局: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16、华龙网: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

    重庆市税务局: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17、华龙网: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重庆市税务局: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18、华龙网: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19、华龙网: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20、华龙网: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产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1、华龙网: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2、华龙网: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23、华龙网: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重庆市税务局: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24、华龙网: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25、华龙网: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重庆市税务局: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6、华龙网: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

    重庆市税务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27、华龙网: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8、华龙网: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29、华龙网: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重庆市税务局: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0、华龙网: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重庆市税务局: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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