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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要就读九龙坡区学位紧张的学校?除了“三对口”还需要满足这些规定

    时间:2018-05-15 15:16:38  来源:华龙网  作者:

    华龙网5月14日18时10分讯(记者 祝可)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教委公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记者获悉,户籍地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的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六年一户”“提前一年”两条规定。

    》》》划片招生政策变化不大 入读学位紧张的学校需要满足三个规定

    据九龙坡区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本区户籍的适龄学生,鉴于划片招生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今年原则上不做大的调整,但仍需要家长和学生注意一些招生细节。

    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适龄儿童,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户口本的地址和父母的房管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一致,户口本的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对口学校报名注册。

    户籍地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的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

    一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中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二是“提前一年”,即:必须提前一年(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完成购房交易并取得房产证及对应户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

    参照“三对口”的户籍地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除了出具前款所列手续外,还需出示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权证明。

    户籍在九龙坡区但不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两大原则获取入学“通行证”

    据悉,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九龙坡区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将结合学校实际剩余学位情况,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九龙坡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据了解,符合“购房入学”原则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其父(母)在九龙坡区购住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1%)且居住满1年(截止2018年4月)。符合“积分入学”原则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其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实业)或务工且连续居住年限满1年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截止日期2018年4月)。据了解,入学积分按照生活积分、工作或经商积分和附加分三项计算总积分。

    值得注意的是,两种类型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顺序“不一样”:购房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后,部分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再实行积分入学。

    》》》家长需注意几个细节

    细节一:为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有序、顺利入学,请家长们随时关注九龙坡区教委适时信息发布,按照“公布学位——提交申请并填报志愿——网上材料审核——公布接收情况——现场材料审核——领取录取通知”等正确程序入学。

    细节二:为保障适龄学生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促进小学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区教委将及时公布学位情况,家长可通过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jlpjw.gov.cn)或微信公众号 “九龙小教招生平台”查询相关情况。

    细节三:错过报名时间怎么办?因户口迁入晚或其他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而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的户籍地学生,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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