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入园难”,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市级财政将补贴幼儿园办园成本。其中,本市将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学位给予一次性扩学位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10000元。
根据市财政局和市教委最新下发的《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暂行)》,享受补助政策的幼儿园需要经过审批机关审批并取得合法办园许可,同时应满足“面向大众、按规收费”。其中,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注册登记性质为非营利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不高于同级公办幼儿园政府指导价,并向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确保相关内容书面承诺书。幼儿园不得设立多种保教费收费价格标准,或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另行收费。此外,近3年内无违规办园行为,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办学风险隐患,未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上年度教育部门对其考核或年检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补助共分为三类,包括学前教育生均定额补助、租金补助和扩学位补助资金。
其中,生均定额补助用于公益普惠园办园成本支出,按3至6岁实际在园儿童数补助。达到市级示范园和一级园标准的公益优质园,办园质量相对较高,幼儿园为独立法人性质或因办园体制不能实现独立法人登记的财务独立核算幼儿园,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000元;达到二级园、三级园标准的幼儿园补助为每生每月700元。每年按12个月计发。享受生均定额补助的幼儿园范围包括乡镇农村幼儿园、街道幼儿园、集体性质幼儿园、部队幼儿园、其他公益普惠园。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资金保障的幼儿园不再享受生均定额补助。细则还指出,鼓励公益优质园通过集团化办园等方式兼并整合小规模幼儿园和无证园。同一个独立法人的分址、分部,且提供保育教育服务水平与本部相当的,可与本部享受同等政策。无级类幼儿园在过渡期内由各区根据实际办园运行成本,研究确定适度补助政策,待达到办园标准后再按照全市统一补助标准执行。
享受租金补助幼儿园包括新租赁场地扩大办园规模的存量幼儿园和通过租赁场地新举办的幼儿园。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天不高于5元,实际租金低于市级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助。
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学位时,本市将给予一次性扩学位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10000元。享受扩学位补助幼儿园包括扩大办园规模的存量幼儿园和新举办的幼儿园。其中,存量幼儿园享受扩学位补助政策,仅适用当年小班入园儿童数量,且需在上年班数基础上至少新增加一个班;新举办的幼儿园根据幼儿园设计办园规模给予一次性扩学位补助。
按照要求,各区教委、区财政局应每年组织对本区享受补助资金幼儿园进行专项检查,每年检查幼儿园数量达到三分之一以上,三年内覆盖所有享受补助资金幼儿园。对幼儿园弄虚作假、骗取、挪用补助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取消该园享受财政补助资格,依法依规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对幼儿园未按规定收费,违规开设特色班、兴趣班等或者出现超范围的代收费,停发下一年度生均补助和房租补助。(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牛伟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