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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2018年河(湖)长制第四考核工作组到我州考核指导

    时间:2019-01-17 18:03:17  来源:  作者:

    原标题:省2018年河(湖)长制第四考核工作组到我州考核指导

    1月16日至17日,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杨勇任组长的省2018年河(湖)长制第四考核工作组,到我州对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于16日下午在蒙自召开考核座谈会,听取我州工作情况汇报。州委书记姚国华出席会议并介绍我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姚国华代表州委、州政府对考核组到我州考核指导河(湖)长制工作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说,2018年以来,我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工作思路,突出“一长一事、一长一效”,致力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转向“有实”,从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一年来,我州不断建立健全组织责任体系、落实技术支撑工作、夯实河湖管控基础、全面推行“云南清水行动”、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加强督察督办、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通过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一批河湖管理保护治理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全州水生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成效明显、河湖保护治理工程融资渠道不断拓展、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姚国华表示,围绕到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的目标,2019年将是红河州境内河湖水系管理保护攻城拔寨的攻坚期。我州将坚持政治引领、深入践行新思想新理念,坚持党政负责、推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坚持保护优先、优化河湖保护治理对策措施,坚持精准施策、推进新老水问题统筹治理,坚持依法治水、加大河湖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坚持督察问责、保障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见效。

    杨勇在讲话时对我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州各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行动,扎实践行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指示精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要求红河州树立问题导向,找到工作差距,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副州长罗荣旭、周踊,州级联系部门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期间,考核组通过与州级河(湖)长面谈、查阅相关工作台账等方式了解工作情况;深入建水和石屏两县,现场抽查泸江河建水段和异龙湖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记者程丽银李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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