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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拓宽基金筹资渠道 增强互助共济功能临沧市实现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时间:2019-01-10 15:34:25  来源:  作者:

    原标题:拓宽基金筹资渠道增强互助共济功能我市实现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随着国家二孩政策以及新修订的《云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全面实施,我市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次、待遇支付金额、生育医疗费报销金额逐年增加。

    为促进我市生育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拓宽生育基金筹资渠道,增强生育基金互助共济功能,消化生育保险基金赤字,确保生育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维护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我市主动作为,强化分析研判,通过调整生育保险费率、强化基金管理、增强调剂功能等措施,实现了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截至2018年底,基金累计结余达1943.27万元。

    2018年初,市级人社部门派出工作组到各县(区)对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并进行严格的统计测算分析,形成《临沧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报告》,提出调整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建议。

    我市于2018年7月下发《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筹资政策的通知》,对生育保险筹资政策进行调整,上调缴费比例,设定最低缴费基数。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8%提高到1.3%,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6%提高到1.1%;职工工资低于临沧市在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临沧市在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基数。

    积极运用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县(区)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及分析研判,对当月不按时将基金上解到市级财政专户的县(区),当月不予拨付生育保险基金,通过强化管理,有效促进了县(区)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和上解,增强了市级统筹和调剂功能。2018年下半年,生育保险基金征缴率从上半年的92%提高到96%,提高了4个百分点;生育保险基金财政欠费由上半年的1800万元降至356万元。(通讯员谢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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