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国媛)2016年11月22日至12月26日,我省对临汾、阳泉两市开展第二轮环保督察,经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4月11日向临汾、阳泉两市进行了反馈。督察组认为,近年来,临汾、阳泉两市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高度重视督察工作,认真办理转办案件,严肃问责,狠抓整改,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初步构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督察组指出,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标,与群众的期盼相比,两市环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其中,临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负荷,散煤燃烧、工业企业、建筑施工、道路扬尘等排污严重;水环境整治相对滞后,污水管网不足,治理工程进展缓慢,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不到位;生态治理历史欠账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环境监管执法亟待加强。阳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严;重点污染防治任务推进缓慢;城市环境管理粗放;城市面源污染比较突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缺失,环保部门监管落实不够;区域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督察组要求,临汾市、阳泉市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强化主体责任、加大监管执法、打好治污战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长效机制等方面深化整改。两市应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对于督察中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责成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