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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行动

    时间:2019-10-15 19:25:04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胶东在线10月15日讯(记者 王向荣)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机构和医保医师诊疗服务行为,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能,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鲁医保函【2019】68号)部署要求,即日起,烟台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行动。

    “百日攻坚”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区市医保局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面梳理前期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做到敢于查、善于查、持续查。一是对辖区内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实现监管全覆盖,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加大查处力度,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标准,控制基金的不合理支出;二是要着力推进“四个延伸”,工作重点向查处对象、查处内容、查处方式和查处手段延伸;三是进一步提高省局、市局转办线索的查办效率,做到不查实、不销案。

    此次行动,按照年度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计划,结合平日投诉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案件的查处情况,按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性质和类别,区分重点监管对象,分类施策、重点打击。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重复检查、奢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行为,对药品、医用耗材的进销存、帐面库存与实际库存、销售与医保上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虚假住院、无指征住院、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等行为。对药品、医用耗材的进销存、帐面库存与实际库存、销售与医保上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定点零售药店和门诊部,重点查处是否按要求摆放销售医疗用品、保健品,是否存在刷卡销售保健品、健康查体等违规行为。

    “百日攻坚”行动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烟台市医保局各区市医保局要按照管辖权限,于11月15日前完成辖区内“两定机构”的检查全覆盖,实现检查横到边、纵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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