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山东新闻 > 菏泽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出台 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 菏泽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出台 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时间:2018-06-01 16:16:40  来源: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菏泽5月31日讯(记者 徐德波)近日,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获悉,《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考核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纳入各县(区)年度综合考核。

    《办法》以党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城市长效管理为目标,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为抓手,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综合管理”的长效管理模式,推动全市城市管理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建设宜居城市作出贡献。

    《办法》规定,全市各县区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建成区,分A、B两组进行考核。A组包括牡丹区、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B组包括定陶区、曹县、成武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办法》考核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按照简便易行、讲求实效、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A、B两组分别考核、分别排名的考核方式。考核采取日常暗查、综合检查、市数字化指挥中心考核和信息考核方式进行。A组主要考核内容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违法建设五个方面的内容及所辖国省县乡公路管理情况。B组主要主要考核内容为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城市出入口及背街巷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四个方面的内容及所辖国省县乡公路管理情况。

    《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年终考核得分实行通报公示制,纳入各县(区)年度综合考核,市财政每年安排城市管理考核专项奖励资金1400万元,用于城市管理考核季度和年终奖励。同时,对城市管理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督查通报、专项督办、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方式进行督办,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