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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要求A级旅游景区核定游客最大承载量,严防踩踏

    时间:2017-05-26 22:31:12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

    为深入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 涉旅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的旅游环境,山东省旅游发展 委从2017年5月至11月,在全省深入开展“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行动”“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出境游安全提升行动”等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 防范A级景区发生拥挤踩踏事件,消除高风险项目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涉旅交通事故,加强出境游安全保障。

    A级旅游景区要核定游客最大承载量

    各旅游景区,特别是泰山、崂山、沂蒙山、蓬莱阁、刘 公岛、曲阜“三孔”等重点5A级旅游景区和洞穴类、室内类 旅游景点,要制定高峰期分流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人员及车辆拥堵、踩踏或交通事故等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事 件。

    督促A级旅游景区核定游客最大承载量。测算出每个重点区域、每条线路和整个景区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 ,摸清景区停车场最大容量,制定游客分流预案。

    督促旅游景区建立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在景区入口处要设 流量警示牌,公布进入景区人数、重点区域人数、重点线路 人数以及相对应的最大承载量,公布景区停车场最大容量、 进入景区车辆数。

    督促旅游景区制定流量控制方案,对景区重点区域流量实 行分级监控管理,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游客的数 量进行控制。在人流集中时段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保证游 客游览安全。

    督促加强危险路段管理,实行专人值守。在危险地段、重 点游览线路、特殊时间节点上,要组织公安、景区工作人员 ,实行专人值守,引导游客单向游览,形成循环旅游线路, 有序分流,确保旅游安全。各景区道路、登山台阶要设置红 色警示线,提醒游客注意登山安全。水上旅游项目,要安排 专业救护人员值守。景区要根据汛期天气情况及时公告旅游 安全预警信息,引导游客远离洪涝、台风等灾害易发区、危 险区。

    督促旅游景区制定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 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操练相关人员。

    高风险项目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

    推动A级景区高风险项目的安全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实施经营许可,提高准入门槛,进一步加强玻 璃栈道、滑道、滑索、漂流等高风险项目的运营安全管理。

    督促高风险项目主管部门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 加强应急演练。

    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旅游团队的安全提示,对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合项目活动的人群要进行必要的劝阻,提醒游客 不要有打闹行为。

    督促景区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督促景区完善医疗急救站点,与120等急救热线建立联系 ,游客出现紧急状况能及时施救。

    督促景区主管部门加强舆论引导,避免负面报道而引起的不必要恐慌。

    旅游包车不得租用“黑车”

    会同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检查治理。重点检查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检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驾驶技术,及身体状况、思想动态;检查车辆定期检验情况、车辆核载及实载人数、车辆轮胎磨损状况等情况;检查旅游汽车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及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情况;检查旅游包 车车辆是否长期在外地经营,以及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 地经营等行为。

    与旅行社签订责任状,要求旅行社承诺包车安全,规避安全风险大的线路、不得租用“黑车”,尤其是在旅游旺季不得租用底数不清的车辆。

    规范旅行社的租赁行为。督促旅行社按照有关道路交通和旅游车辆管理规定,从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汽车公司租用车 辆,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督促汽车公司购买足额的保险。

    严格要求导游人员上车之前查验车辆资质、运营证件,并在行程中经常监督、提醒司机安全驾驶。

    严格要求旅游包车按规定配发《游客安全乘车须知》,在行程前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

    严格要求旅游包车按规定配置“导游专座”,并要求导游乘坐专座,不得随意变更座位,以防行驶中出现意外。

    督促汽车司机、导游提醒游客在汽车行驶途中系好安全带,并监督甚至举报游客不系安全带行为。

    鼓励出境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加强出境游的安全风险提示。完善境外旅游目的地安全风 险提示制度,发挥外交部、各驻外使领馆、国家旅游局驻境 外旅游办事处在信息收集、评估中的作用,根据各驻外使领 馆定期排查的当地安全风险和旅游突发事件,及时发布和撤 销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引导游客理性出游。对于出境游高峰 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要进行专题研究,发布专题提 示,剖析风险,提出防范建议。

    加强对出境游客的安全宣传。编制我游客赴重点旅游目的 地的旅游安全须知,提醒游客注意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自 驾车安全事项、少带现金出国、乘车要系安全带等,提醒游 客履行自身义务,寻求当地救助和领事帮助,提倡自救互救 。要对各类案例、数据进行分析,以案说法,增强宣传说服 力。

    加强对出境游组团社的安全管理。督促出境游组团社严格执行《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安全规范》,加强对出境游团 队安全管理,选择安全有保障的地接社,对出境游线路、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评估,完善行前说明会安全提示教育制度 ,强化领队人员的安全提示与教育。督促地接社保障游客安全,不得损害游客利益,投保足额的保险。对诱导、组织中国游客赴境外参与黄赌毒等犯罪活动的,要依法进行严惩。探索对境内新型旅游网络平台的监管办法,从源头降低“说走就走”旅游的安全风险系数。

    加强与境外相关机构合作。充分发挥“境外中国公民和机 构安全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和驻外使领馆、驻外旅游办 事处的作用,督促对方加强对我游客的安全保障。推动当地 政府、路政、医院、景点、酒店等设置更多中文咨询服务,增加中文安全提示标识,印制中文安全宣传材料,开设中文投诉、应急热线等。加强与目的地警方、旅游部门以及当地华人旅行社、导游协会等资源合作,建立安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涉我游客的境外突发事件。

    加强出境旅游保险保障。完善出境游保险体系,鼓励出境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探索在重点旅 游目的地开展出境游保险保障试点,推动完善旅游保险附加 紧急救援服务。督促目的地的国家提供中文报案、就地理赔和紧急救援服务。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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