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山东新闻 > 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会
  • 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会

    时间:2018-05-09 15:13:20  来源:大众网  作者:

    会议现场

    大众网菏泽5月8日讯(记者 张宁 通讯员 曹庚勇)7日下午,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会,动员22个乡镇(办事处)及各物业小区一起吹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集结号,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部署。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县、乡镇(办事处)、村(物业服务公司、保洁公司)三级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管理体系,形成县级统筹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管理政策、标准、技术,乡镇(办事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村(物业服务公司、保洁公司)负责分类投放、收集的工作格局。

    会议要求,2018年5月20日,要完成建城区各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物业管理小区、办事处及乡镇驻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完成垃圾收运车辆、分类收集设施配置,主城区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集中处置,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收、运、处体系。2018年底完成蔡堂镇实行垃圾分拣试点,在成功的基础上推广至五个中心镇。2019年,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

    会议强调,分类垃圾桶要统一配置,即统一颜色,统一规格,统一材质,统一标识。可回收垃圾桶为蓝色,不可回收垃圾桶为红色,餐厨垃圾桶为绿色,分类垃圾桶一般采用40L、60L、120L、240L四种规格,垃圾桶分别印制可回收、不可回收、餐厨垃圾字样及对应图案标识。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楼道内按“可回收” 和“不可回收”两类设置垃圾桶,适当位置可增设“餐厨垃圾”桶,各单位在原有垃圾桶的基础上增加可回收垃圾桶。

    物业管理小区内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设置垃圾桶,小区内鼓励设置智能回收设备及爱心回收屋等配置。在原有垃圾桶的基础上增加相应数量可回收垃圾桶。

    村居公共区域按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和不可腐烂垃圾(不可回收)两类设置垃圾桶。每个行政村确定一个可腐烂回收点,每1000人增加一个可回收垃圾桶。

    各乡镇(办事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物业管理小区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清洁运输车要求,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

    会议强调,各乡镇(办事处)、村居、小区应当建立督(劝)导机制,按照每500户居民至少配备1名分类劝导员的标准,建立村居、小区督(劝)导员队伍,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可安排生活垃圾分拣员进行辅助分类。注重舆论发动,每村设置2个垃圾分类宣传栏。开展全民教育,强化考核评价,积极鼓励社会监督,营造“人人参与垃圾分类,共建绿色生态家园”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