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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方案出台

    时间:2017-05-05 23:20:02  来源:齐鲁网  作者:记者 孙伟 通讯员 王阅军

    齐鲁网5月5日讯(记者 记者 孙伟 通讯员 王阅军)

    近年,省政府批准建立的覆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港口、海洋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12个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山东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在应急救援中暴露出功能不全、布局不合理、装备水平不高、政策保障支撑不够等问题。为加强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应对重特大事故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方案。力争到2020年年底前,在重点行业(领域)建设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重大风险点分布等因素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体制机制,达到“统一指挥、反应快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目标要求,全面提升我省应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一、工作要求

    加快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任务,将其作为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领域)重要的安全生产基础工程纳入发展规划和重点工程,全力支持和配合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切实解决在建设和运行中遇到的投资、征地及应急响应、应急保障、指战员抚恤等实际问题,在加强现有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建成、完善覆盖全省各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体系。

    严格奖惩。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应急救援中心依托单位,对在抢险救援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抢险救援中,受伤致残的抢险人员应按规定评残,并落实相关待遇。为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抢险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申报烈士。对拒不执行救援命令或逃避出动、畏缩不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建设原则

    相互协作,强化提升。依托大企业现有骨干救援力量和其他专业救援资源,在全面加强现有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的同时,有重点地将矿山钻探、油气管道、金属冶炼等其他救援力量作为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的重要补充,形成与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海上搜救等专业队伍互为补充、相互协作、资源共享的应急救援体系。

    企业投资为主,实行有偿服务。各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以依托单位投资为主,省、市政府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相关企业应与邻近的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或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实行有偿服务。

    三、建设重点

    完善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对应急救援能力比较薄弱、救援半径过大、难以实现快速有效救援的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适度增加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的数量。对矿山钻井救援、油气管道、金属冶炼、高速公路等重点行业(领域),补齐功能,尽快建设省级专业救援队伍。

    大力提升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加大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力度,提升救援装备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做好装备的配套建设,提高装备的成套化水平,保证装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及时更新消防、洗消等车辆,做好危险化学品快速封堵、钻头等特种装备储备。

    四、完善工作机制

    应急救援中心管理体制。依托大企业和现有救援力量建立的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其隶属关系、单位性质、管理体制均保持不变。应急救援中心的牌子原则上挂在所依托的应急救援队伍(基地)。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除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外,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对被救援企业(签订救援协议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培训,指导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被救援企业应积极进行配合。

    调用机制。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服从省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属地政府和安委会及办公室的救援调度。接到救援指令或者签有应急救援协议单位的救援请求后,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须迅速根据事故性质携带救援装备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未签应急救援协议的事故发生单位也可以直接向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请求救援。

    建设与运行维护资金筹措机制。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所需资金,以依托单位投资为主,省、市政府补助为辅。在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上,属于企业自身应配置的救援装备,由企业配备;属于应急救援中心承担当地行政区域内救援任务而需要配置的救援装备和储备的物资及药品,由当地政府补助;属于应急救援中心承担跨区域救援任务而需要配置的救援装备和储备的物资及药品,由省政府补助。

    救援资金补偿机制。属于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服务范围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单位,应与邻近的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或其他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实行有偿救援。各级政府要建立应急救援补偿制度.对被救援单位确实无力支付救援费用的,由财政给予应急救援队伍适当的资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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