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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种巡察方式并行,咸宁市党纪处分涉黑“保护伞”22人

    时间:2018-11-11 08:08:17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

    楚天都市报11月10日讯(记者周鹏 通讯员蒋扬眉 纪甜一)9日上午,咸宁市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咸宁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今年前10月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部分典型案例。

    据通报,今年前十个月,咸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87件,立案1335件,结案1286件,处分党员干部1262人,查处县处级干部47人;依法留置62人,重点查办了市强戒所原所长金世勇、市房产局原局长李勤才、市客管处原处长胡斌、通城县政协原副主席肖定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803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教育处理人数1625人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0个,处理21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4人。先后推出23期媒体问政,曝光问题31个,问责153人,受理督办问题线索2778条,解决问题2452个。

    抓好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共发现各类问题57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8人,组织处理531人,移送司法3人。聚焦惩腐毁伞,共受理和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4件,立案审查调查27件,党纪政务处分22人,其中对阮建国涉黑团伙案中8名充当“保护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

    创新运用提级、联动、交叉等新的巡察方式,完成15家单位和精准扶贫暨农村基层党建巡察任务、17家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导任务,发现面上问题595个,移交问题线索93条、专项报告60个,整改销号问题376个,追责问责530人。

    据了解,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无影灯”工程为抓手,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举报24件,立案5件,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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