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文明立法,《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3日提请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24日,常委会分组审议《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记者了解到,与商丘市类似,该条例回应了众多社会热点问题,比如公交车“抢方向盘”、广场舞扰民、高空抛物等。
【立法】
设立文明的6条高限、11条低限
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软实力的竞争更多表现为市民文明素质上的比拼。
虽然道德手段和法律手段都可以达到促进文明行为的目的,但条例重在“促进”,主要是通过制定倡导性、约束性、处罚性条款,引导公民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为此,条例在第三章提出了文明行为的六条高限,在第二章设定了十ー条低限,在第五章划定了几条红线,让公民对条例倡导什么、禁止什么的立法本意更加清楚,更好把握。
【看点】
广场舞扰民不听警告?最高可处509罚款
针对广场舞扰民问题,条例明确,公民在进行健身娱乐等活动,噪声值不得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以上五百以下罚款。
针对前段时间引发热议的公交车“抢方向盘”事件,条例也作出回应。明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先下后上,主动为有需要的人让座,不得辱骂、拉拽、殴打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伤害驾驶人,不得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
针对高空抛物等问题,条例则明确,公民应当文明生活,不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
此外,条例倡导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无偿献血、鼓励见义勇为、鼓励公民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倡导婚事简办,拒绝高价彩礼。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