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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1日起 河南全面实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

    时间:2018-11-27 19:00:38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作者: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刘红涛

    11月27日,记者从省畜牧局获悉,从12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和监管。跨省和跨县调运生猪的车辆申请备案时,应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未配备的将不予备案。

    全面实施生猪运输车辆的备案和管控,有利于阻断疫病传播途径,防范疫情跨区域传播。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从12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和监管。跨省和跨县调运生猪的车辆申请备案时,应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未配备的不予备案。同时应明确告知承运人,车辆定位跟踪系统的相关信息记录须保存半年以上。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由省畜牧局统一印制,有效期暂定半年。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有关规定,生猪运输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采用专用机动车辆,车辆载重、空间等与所运输的生猪大小、数量相适应;厢壁及底部耐腐蚀、防渗漏;具有防止动物粪便和垫料等渗漏、遗撒的设施,便于清洗、消毒;随车配有简易清洗、消毒设备;具有其他保障动物防疫的设施设备。

    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备案申请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备案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备案车辆的车辆营运证。

    从现在起,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办理,时间紧、任务重。省畜牧局要求,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受理承运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查验,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指定场所对生猪运输车辆实施严格的现场检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生猪运输车辆,要出具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备案表应随车同行;对资料欠缺的,要告知当事人补充完整后再受理;对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车辆,要指导当事人做好车辆整改、设施设备配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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