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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质优价”、非沪籍司机……上海交通委透露出租车改革内容

    时间:2018-05-22 15:14:39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栾晓娜

    原标题:“优质优价”、非沪籍司机……上海交通委透露出租车改革内容

    上海出租车将实行“优质优价”。

    上海市交通委表示,2018年上海将完善巡游车价格优化调整方案,在提升出租汽车车型档次并推出延伸服务的基础上,实行“优质优价”,并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在严格准入条件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属地限制。

    近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屠海鸣的一份提案时透露上述消息。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在答复中还表示,下一步,该部门将与相关管理部门探讨对持有居住证和缴纳一定年限社保的外地驾驶员扩充作为出租车驾驶员的来源。近期,交通委正组织对前期试点录用非沪籍出租汽车驾驶员情况进行评估调研,为下一步行业扩大使用非沪籍出租汽车驾驶员制定政策。

    政协委员提三方面建议

    作为上海曾经的城市名片,出租车却频被吐槽。

    2018年上海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时任上海市政协委员)屠海鸣递交的一份题为《关于加快出租车行业改革,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的提案称,近几年,上海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在不断下降,态度不礼貌、行车不文明、故意绕道、挑客拒载,甚至改装计价器多收几倍车费等,各种投诉不断。

    甚至有市民反映,上海部分出租车企业违规招聘外地驾驶员,其中有不少没有取得上岗证。“上海对于出租车行业的大规模集中整治和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已迫在眉睫。” 屠海鸣在提案中表示。

    他建议,首先,由政府主管部门(即上海市交通委)对上海出租车行业的现有从业人员进行全面而详尽的整体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司机进行严格清理,该培训的培训,该退出的退出。同时,对相应的出租车企业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可以考虑减少其出租车运营额度。 屠海鸣在提案中称:“对于哪些人可以成为出租车司机,上海都有明确规定,比如户籍限制、须经培训并持有上岗证等。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些规定却没有得到严格落实,政府的管理是有所缺位的。”

    第二,在目前存在的出租车司机数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政府主管部门可以考虑重新开放非沪籍驾驶员试点,即允许出租车企业聘用非沪籍驾驶员,但必须严格准入门槛,而不是只要有驾照就能来开出租车,“在严格准入门槛并加大监管力度的前提下,政府部门可考虑重新开放非沪籍驾驶员试点,以缓解出租车驾驶员紧缺问题。”

    第三,从乘客、司机、企业等多个方面,深入调研导致上海出租车行业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大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出租车深化改革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此外,还应进一步加强对打车软件和出租车行业的监管力度。

    巡游出租车将实行“优质优价”

    对于上述提案,上海市交通委近日作出了答复。

    上海市交通委称,2017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政府《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发展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上海市交通委研究形成出租汽车行业三年改革具体工作安排。

    此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为核心,以运价、经营权和劳动力管理为突破口,以优化行业管理体系为主线,加强政府对行业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监管,激发企业的经营活力与驾驶员的工作热情,全面提升行业的服务质量,提高市民获得感。

    其中,在关于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方面,上海《发展实施意见》中明确: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前提下,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交通出行需求、道路承载能力与环境容量条件等因素,科学确定合理的发展规模。

    “根据上述行业定位,今年将完善巡游车价格优化调整方案,优化运价结构。”上海市交通委在答复中透露,上海将在提升出租汽车车型档次并推出延伸服务的基础上,实行“优质优价”,同时,将在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的支持下,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另外,上海2018年将加快建设巡游车统一调度预约平台,引导巡游车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同时还将统筹规划并加快建设出租汽车候客泊位和停靠点,逐步形成以“电调(电话、互联网等方式)+站点候客”为主的运营模式,减少车辆空驶,提高运营效率。

    将“拓宽从业人员来源”作为改革的具体工作之一

    未来,非沪籍司机或许也可以进入上海出租车驾驶员队伍。

    上海市交通委还在答复中透露,根据本轮出租车行业改革计划,按照“先标后本、分步实施、确保稳定”原则,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其中将“拓宽从业人员来源”作为改革的具体工作之一,在严格准入条件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对驾驶员的属地限制。

    “出租汽车行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需要符合从业条件的驾驶员提供客运服务。”答复称,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劳动强度大、安全营运要求高、工作条件较为艰苦,行业从业吸引力逐年下降。

    2011年起,为缓解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紧缺状况,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的有关精神,上海开展了非沪籍出租汽车驾驶员招聘录用试点工作,对缓解行业劳动力紧缺状况起到一定作用。2014年底,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政策,上海暂停了非沪籍劳动力进入出租汽车行业的工作。

    下一步,上海市交通委将与相关管理部门探讨对持有居住证和缴纳一定年限社保的外地驾驶员扩充作为出租车驾驶员的来源。近期,上海市交通委正组织对前期试点录用非沪籍出租汽车驾驶员情况进行评估调研,为下一步行业扩大使用非沪籍出租汽车驾驶员制定政策和完善方案。

    上海市交通委还在答复中坦承,近几年,出租车行业从业吸引力逐年下降。上海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考试报考人数从2009年的10050名下降到2017年的1499名,“部分企业为确保营收,招录部分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开展非法经营。”

    针对该违法行为,上海市交通委召开行业大会严令禁止,并加大查处力度,2017年共查处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案件1196件。同时,针对行业服务顽症,2017年有关部门共查处并吊销149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上述法规,坚持准入标准。同时,严格落实法规规定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注册期内应当按规定完成不少于27学时的继续教育。

    在关于加强行业监管方面,上海市交通委将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出租汽车驾驶员信用管理制度,加强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与应用,将其纳入上海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违规记录档案,将驾驶员市场违纪与个人信用评价和出租汽车企业招聘相关联。

    同时,要求网约车企业加入行业协会。下一步,还将加强交通、公安和城管部门协同执法能力和信息互通对接,市、区交通执法部门将注重“两场两站”、轨道交通站点等重点区域的执法,公安和城管负责面上管理,点面结合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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