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4月18日电(记者黄安琪)上海海事法院于17日发布《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工作意见》,全面适应和回应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高质量发展司法需求,着力助推上海航运法治软环境建设。
《工作意见》强调,要准确把握海事审判工作定位,增强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服务保障国际航运中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工作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十二项审判执行工作”。加强对各类航运纠纷的海事司法管辖职能;加强国际海运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港口设施建设运营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涉船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货代、船代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航运金融保险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涉及港航安全的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船员劳动和劳务派遣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涉邮轮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涉海涉水环境资源保护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海事行政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海事案件执行工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工作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海事审判“六项工作机制”。强化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司法需求研判机制,优化海事司法资源配置机制,健全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实施机制,拓展海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健全升级海事司法协作联动机制,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工作意见》还明确,要落实“三项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智慧海事法院建设,打造高素质海事司法队伍,提升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工作水平。
上海海事法院赵红院长表示,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国家战略部署,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积极营造优良的航运法治环境是上海海事法院的职责使命和司法担当,上海海事法院将汇聚智慧和力量,勇当排头兵、敢为先行者,主动融入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推进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相匹配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努力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