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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互斗气 人民调解解心结

    时间:2020-07-31 16:58:40  来源:  作者:

    本网讯(刘权 )近日,江安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员工与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

    7月9日,江安县某公司员工李某和该公司负责人一起来到江安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申请调解。员工李某称,今年5月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3500元,由于工作不愉快,只干了20多天就辞职了,该公司负责人拒绝支付工资,双方发生争吵,报警后经调解,达成了该公司于7月8日前支付李某工资2866元的协议。当李某于7月8日找公司讨要工资时,双方又发生争执,报警后经调解未果。了解情况后,县协调中心立即指派江安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经了解,公司负责人称,一是员工李某辞职未提前告知公司,致使公司停工2天,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二是员工李某辞职后第二天就到公司来索要工资,言行中有辱骂和威胁;三是报警后经调解达成的是应付李某工资2866元,并不是实付李某工资2866元;四是按公司规定减去应扣部分730元,李某实领工资应是2136元。当调解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时,双方当事人一见面就开始争吵,调解员立刻终止调解,采取分别座谈的方式进行调解。通过分别座谈,调解员发现双方面分歧点不是多少钱的问题,而是在李某上班的第二天,双方就产生了怨气,李某认为公司老板对员工太苛刻,公司老板认为李某对工作不负责任,期间双方就发生过多次争吵。为了平和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调解员约定双方当事人第二天再次调解。

    7月10日上午,调解员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地讲解后,引导双方当事人彼此换位思考,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调解,纠纷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该公司立即支付李某工资2766元的调解协议,李某当场也对公司负责人进行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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