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日前,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临海市白水洋镇龙泉村党支部书记陈小尧等人在办理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补助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5年3月,陈小尧和该村村委会主任陈华利在办理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补助工作中,工作不实,在未调查清楚农户收入的情况下,将3户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以困难群众名义上报,导致违规领取补助资金2.1万元。2018年2月,陈小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华利受到减扣基本报酬处理。临海市西部规划分局局长黄建华、白水洋镇民政办助理员林鉴淼对上报的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分别受到警示提醒约谈。
温岭市石桥头镇政府经发办副主任、下黄村驻村干部林巧珍等人在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等问题。
2017年9月,林巧珍在核查该镇下黄村某违法建筑信息时,在明知某建筑“一户一档”载明信息与核查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下,既未与户主本人核对,也未向国土部门核实,擅自认定“一户一档”载明信息正确,并将该违法建筑列为缓拆对象,之后也未上报该镇村镇办组织拆除,造成不良后果。2018年6月,林巧珍受到警告处分;该镇城建监察负责人陈建国因未对林巧珍上报的缓拆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工作人员杨辉军因擅自更改该违法建筑“一户一档”信息数据,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天台县街头镇建设规划所副所长许海波等人在办理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补助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6年,许海波在对该镇某农户危房改造补助申请的核查过程中,未履行复核职责,将不符合补助条件的某农户上报为补助对象。该镇党政办副主任曹国忠违反有关规定,在未报镇分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危房改造审批表上加盖镇政府公章,致使不符合补助条件的某农户获得危旧房改造补助款。2017年4月,许海波受到记过处分;曹国忠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仙居县国土局党委委员郭盛等人在整治违法建筑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5年5月,仙居县官路镇新桥村某村民违法占用该镇寺前万村某处土地建造房屋。县国土局、官路镇发现该情况后一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违法行为。2016年8月,县人民法院判决对该违法建筑组织拆除,但县国土局、官路镇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拆除,并违规将其列为缓拆对象,直至2018年7月,该违法建筑被媒体曝光后,才被依法拆除。2018年9月,县国土局党委委员郭盛、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文军,时任官路镇常务副镇长吴志敏、副镇长金鹏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官路镇城建办主任王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寺前万村党支部书记万永健在发现该违建情况后既没有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也没有向官路镇报告有关情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党群干群关系疏离的“离心墙”,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落地的“拦路虎”。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从思想和行动上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严谨务实、令行禁止。
通报要求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这一问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个方面12类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精准发现和整治本地区本部门的突出问题,找准症结、抓好整改、巩固成效、化风成俗,持续推动党的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通报强调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推动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抓好中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要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整治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推进重点工作相结合,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贯穿“最多跑一次”改革、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打赢“三大攻坚战”、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工作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从严从快执纪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为坚决打赢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