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桐乡濮院一家超市发生一件奇葩的事情:一名贪小便宜的顾客将高价格商品装进低价格商品包装盒中,企图蒙混过关,不料却被工作人员识破,为此付出了高昂代价。后来,顾客觉得超市的做法有不妥当的地方,于是向媒体投诉。
调包露了馅 赔钱把事了
当天晚上,在濮院打工的河南人谭正(化名)来到镇上一家超市购物。
“当时脑子一热,就将价格为27.8元/支的牙膏放进价格为11.5元/支的牙膏的包装盒中。唉,后来真是后悔死了。”在回忆当时的情况时,谭正懊悔不已。
调包完毕后,谭正将11.5元的牙膏随意丢在货架上,然后到收银台准备买单。岂料在买单过程中,收银员把牙膏盒打开后,将里面的牙膏倒出来。
“这支牙膏和盒子不对呀,你从货架上拿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的吗?”收银员问。
“是的呀,就是这个样子。”此刻谭正心里虽然很慌张,但依然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毕竟面子重要。
实际上,这个时候他要是醒悟过来,勇于承担错误,接下来的事情可能也就没那么复杂和麻烦,可是他没那么做。
收银员看谭正“不老实”,就对他说:“你先等等,我去去就来。”不一会儿,收银员带着超市的另外几名工作人员来到收银台。
工作人员再次问谭正,他依旧坚持刚才的说法。于是,他们把谭正带到了经理办公室,表示要去查看监控,看看实际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
“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再这样下去对自己没有一点好处,于是赶紧说出了事实,并说自己错了,希望超市能够宽大处理。”谭正说,“他们提出两个处理方案,一个是报警,让派出所来处理,一个是对超市进行赔偿。”
一听说要让警察来处理,谭正吓坏了,要是被关个三五天,这事传出去以后怎么做人?他就急忙央求不要报警。
“一开始他们要求赔偿2780元,我觉得太高了,承受不了,就央求他们减少点,最后降到了1550元。后来,我通过微信把钱转给了他们。”
顾客有异议 超市把钱退
从超市离开后,谭正越想越觉得不公平,就上网查了一下类似行为的处理办法。这一查,心里就有了想法:一、超市有没有权利这样要求自己?二、自己给1550元太多了,差不多相当于差价的100倍。
上周五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这家超市的负责人石先生。不过对于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石先生的描述与谭正的说法多少有些出入。
石先生说,一开始顾客死活不承认是因为贪小便宜而有意将商品调包,直到后来工作人员要去查看监控后才跪下求情,央求超市方面不要报警,自己愿意赔偿超市损失。
在石先生给记者的“具结书”上面,对事情的经过大致描述了一下,称谭正晚上进入超市买牙膏的时候,将两支牙膏调了包。而事件的处理结果则为“超市补损1550元”。
对于“顾客有被迫的嫌疑”,石先生如此解释:“我们碰到这种事情一般都是交给警方处理。但是,这个顾客不停地央求我们不要交给警方处理,称自己家里还有几个孩子。”
“我们超市确实没有处罚顾客的权利,我们又不是在处罚他,这是他自愿补偿给超市的损失。”石先生说。
至于1550元补偿是不是有点高,石先生认为“这是顾客自己愿意的,超市并没有任何强迫的行为”。
石先生感叹,如果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的话,一旦顾客发现牙膏的包装与里面的实物不一样时,就会认为超市是“消费欺诈”,就会要求退一赔三。“这样的事情又不是没有过,我们也很头疼。”
最后石先生表示,如果顾客觉得超市这样处理不合理,可以来协商。其实,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也是想给顾客一点教训,不能再干这种事。
到了下午,谭正给记者打来电话,说超市已经将钱退给自己,自己不但写了保证书,还当面向超市道了歉。“这次代价太大了,下次再也不敢有这样的想法了,同时也希望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心里惭愧。”
超市处理方式引发争论
为了一支价值不到30元的牙膏,谭正付出的代价很大。对于他来说,以后贪小便宜的心理肯定不会再有了。
记者发现,对于超市一开始的做法是否妥当,得知此事的人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持支持态度,一种则认为不妥当且有些过。
前者认为,对于小偷小摸的行为,就应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否则那些人的胆子只会越来越大。后者则认为,超市本来就没有处罚的权利,最好的办法就是交给派出所处理。即使要罚钱,力度也不能这么大。
一位熟悉嘉兴几大超市的相关人士张先生告诉记者,像这种情况并不多见,要么就是由防损部要求涉事顾客退货、写保证书,再进行一番教育后完事,要么就报警。但是,警察也是教育,拘留的情况并不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为此采访了几位民警,他们表示,按照规定确实是可以处理的,但基本上都是以教育为主。
一位民警表示:“如果是单独(偷)一样东西的话,可能不太会作出行政处罚,因为价值太小。其实,这个我认为应该属于诈骗而不是盗窃,涉事人员是在骗取中间的差价。无论警方会不会处理,希望大家千万不要干这种事,否则得不偿失。”
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律师丁远桂表示,首先,超市没有权利处罚顾客,最好的办法就是报警。警方依照法律规定是可以拘留的,但如果能和超市达成谅解的话,一般不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