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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的桶装水不合格 青岛灵雀山泉水被处罚

    时间:2021-07-16 21:29:10  来源:信网  作者:

    信网7月14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灵雀山泉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雀山泉”)生产的桶装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灵雀山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灵雀山泉进行了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72.8元,并处灵雀山泉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据悉,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14日,委托对灵雀山泉5月10日生产的规格型号18.9L/桶的灵雀山泉饮用水进行抽样检验。5月28日,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灵雀山泉现场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NO:0000472)和检验报告(NO:XN-20210514115),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灵雀山泉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于7月9日依法对灵雀山泉下达了青黄市监罚〔2021〕49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172.8元,并处灵雀山泉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灵雀山泉成立于2018年6月29日,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批发、零售:桶装水、瓶装水;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网联系到灵雀山泉试图落实此事,了解到信网的采访要求,该司工作人员范先生称不接受采访,随即挂断了电话。

    信网记者 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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