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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好的奥迪半路被收回 奥鑫汽车称车辆换代属不可抗力

    时间:2020-04-15 18:38:47  来源:信网  作者:

    信网4月15日讯 签了合同又交了定金,本以为买车的事就此确定,只等提车就行,可李先生和韩女士都没想到这辆定好的在途车如今却不翼而飞,青岛奥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鑫汽车”)给出的解释只是因为车辆更新换代,订单被厂家收回。原定的车到不了,奥鑫汽车至今也没有为客户调配来同型号的车辆,韩女士认为奥鑫汽车单方面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对于这个要求,奥鑫汽车则表示厂家调整生产计划属于不可抗力,只能原价退还定金。

    签了合同交了定金 在途车又没了?

    这辆天云灰色的进取型奥迪A4L是李先生和韩女士选了好久定下的,在得知奥鑫汽车有一辆在途车时,当即就签了合同并交上了5000元定金。白纸黑字约定了车款和交车时间,韩女士以为买车的事就已经板上钉钉了,可在她等待提车的这段时间里,却接到了奥鑫汽车的电话。“一开始跟我说车来了,但是集团不让提,后来又说这辆车因为厂家换代的原因没有了。”韩女士告诉信网,上周五奥鑫汽车曾表示可以帮忙联系其他门店同城调货,但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没了下文。等到了约定的提车日,韩女士来到奥鑫汽车,得到的答复仍旧是“没有车”。

    “奥鑫汽车把原因推到了车型的跟新换代上,说因为2020款的新车上市,所以厂家把订单驳回了,把2019款的车也回收了。”对于奥鑫汽车的这番解释,李先生也无法理解和接受。

    信网了解到,2020款奥迪A4L是今年4月10日正式上市发首,而李先生和韩女士签订购车合同的时间是2010年3月10日,按签合同的时间算买一辆2019款的奥迪A4L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且既然签订了合同,就说明这笔买卖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如今一句“车没了”,确实不足以让消费者信服。

    “现在奥鑫汽车给的答复是要么退还5000元定金,要么按照进价卖给我一辆2020款的奥迪A4L,可是这两辆车有5万左右的差价。”韩女士认为,既然是奥鑫汽车无法按照合同交车,自然应该算是违约的一方,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但奥鑫汽车认为厂家生产的原因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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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当事人

    签合同时有生产配额 赶上换代车被厂家收回

    14日下午,奥鑫汽车负责销售的苏主管对这桩汽车交易的前后经过进行了解释。“客户买车时,这辆车的车架号在系统里都有显示的,但后期因为2019款和2020款车辆的换代,这辆车就来不了了。”苏主管介绍说,韩女士所说的“在途车”就是指厂家有车辆生产的配额,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生产并且运输到店的,但因为赶上车辆的更新换代,所以原定车辆的生产配合被厂家收回了。

    苏主管说,一开始客户怀疑奥鑫汽车把这辆2019款的车高价卖给了其他人,并因此向厂家进行了投诉,但经过查询车辆的入库单以及销售发票等凭证,完全可以证明奥鑫汽车并没有上述行为。“从销售上来说,我们并不想撤掉这张订单,所以提出以进货价卖给客户一辆新款车,但因为价格原因客户没有答应。”

    苏主管表示,既然客户诚心想要购买2019款的奥迪A4L,公司目前也在想办法找寻车源、调配车辆,希望能够完成提车交易。但如果最终交易无法完成,公司也愿意配合客户退还5000元定金,“我们在合同里标注了不可抗力因素,其中厂家改变生产计划就属于不可抗力的一种,所以只能退还定金。”

    厂家调整生产计划不应属于不可抗力

    信网在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的第五条约定,“汽车生产厂家对合同约定的型号车辆做出生产计划及其他政策调整”属于“不可抗力或视为不可抗力的行为”,但这样的理由并不被韩女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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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当事人

    虽然合同中描述了不可抗力的事项,但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马洪力律师认为,厂家驳回订单的行为并不应该划归在不可抗力的范畴内,如果不能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可视为汽车销售方单方面违约,消费者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如约履行合同都属于合理诉求,“同时,作为汽车销售的专业机构,如果事先得知车辆更新换代等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也应该事先告知消费者。类似这种原因导致无法交车,理应给予消费者赔偿。” 信网首席记者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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