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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伤后没给误工费 青岛华夏通人力:需拿出相关证明

    时间:2020-04-09 17:20:18  来源:信网  作者:

    信网4月9日讯近日,市民周女士反映称,她与青岛华夏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并被派遣到胶州市的青岛泰诺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上班期间,被机器挤伤手指。周女士多次与青岛华夏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商误工费问题,但是至今没有结果。信网从青岛华夏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处获悉,公司是可以支付误工费的,但是需要看到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证实周女士确实需要休养其所说的时间,但是她一直没有拿出相关材料来。

    工作期间意外受伤

    据周女士介绍,2019年11月21日,她与青岛华夏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并被派遣到胶州海尔工业园内的青岛泰诺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上班。

    12月29日下午,因一场意外,周女士被机器挤伤右手中指,指头第一关节被碾烂,指末段骨头骨折。“医生说就算好了指头也比之前要短一些,并且休养的时间得5个月。”

    经过治疗后,周女士回家休养,因受疫情影响,2月份没有出门到医院开病假条,等到3月份去开时,医院方面称已经过了有效时间,无法出具。

    也正是因为上述情况,周女士与青岛华夏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商病假期间工资问题,对方迟迟不予解决。“我也需要吃饭啊,我的要求不高,只要给我5个月的误工费即可。”

    华夏通人力资源称员工未出具病假条

    4月8日下午,信网联系到了青岛华夏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方承认确有此事,事故发生后,公司也是第一时间将周女士送到了医院,并支付了医疗费用。

    对于其要求的误工费,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周女士需出示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通过医生来证明其确实需要休养5个月的时间,但是周女士一直没有拿出相关材料。“她受伤的时候,还没有发生疫情,并且,周女士是刚受伤就来找我们要误工费了。”

    鉴于目前的情况,青岛华夏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建议周女士可以去做相关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公司将按照实际情况来支付相关费用。“我们不会拖欠她任何的费用。”

    随后,信网也联系到了青岛泰诺制冷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但是其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此事,在问及能否核实一下时,对方也未给予正面回复。

    胶州劳动监察部门建议先做工伤鉴定

    胶州市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介绍道,像周女士这样的情况,可以先去认定工伤,认定下来工伤后,再申请劳动仲裁,看看结果如何。“如果是工伤的话,在家休养期间,企业是需要正常支付每个月的工资的。”

    同时,可以要求青岛华夏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青岛泰诺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支付休养期间的工资,该工作人员告诉信网。信网记者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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