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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将用三年时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以上

    时间:2019-08-08 18:07:43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张敏敏 李明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8月8日讯(记者 张敏敏 见习记者 李明)8日下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山东出台了《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山东将于2019-2021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77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全省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培训谁”“谁培训”“如何培训”“如何补贴”的问题,从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多元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四个方面进行明确。

    在培训对象上,按照“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的原则,梯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除国家明确的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三类群体外,山东省扩展到高校在校大学生、高危行业企业职工。另外还开展了具有山东特色的中小微企业培训、在校大学生“三个一” 能力培养等丰富多彩的培训项目。

    在培训模式上,全面推行“劳动者(企业)提单、政府列单、劳动者选单、机构接单、政府买单”五单式培训模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推出有特色的示范培训项目,引领本部门本行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在培训项目上,结合“放管服”的要求,设区的市根据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制定并发布本区域内的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一般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劳动者培训需求目录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四个目录”,并统一补贴标准。培训师资上,建立面向全国的“三优”资源,即优质培训教材、优良网络课件和优秀培训教师征集机制。

    在培训政策上,创新制定项目制培训补贴资金先行拨付、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等多项政策,用好用活各项培训资金。鼓励支持欠发达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定的资金倾斜。将原有的“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的标准提高到“按规定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

    在培训主体激励上,设区的市重点打造一至两个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成绩突出的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其培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方面给予支持。

    为保障《实施方案》的落实,各级政府要把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推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就业稳定的重要任务。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加强质效监督、加强服务供给、加强宣传解读五个方面,明确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的作用,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落实。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政府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计提一定比例的资金,个别市计提资金后不足24个月失业保险待遇支付能力的,省级通过调剂金给予适当支持。在质效监督上,强化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等,纳入省政府就业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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