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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龙之园绿色食品公司被罚

    时间:2019-08-05 19:52:22  来源:信网  作者:

    信网8月5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龙之园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因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未按规定对冷库等有效车间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等被青岛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经过有关执法人员对青岛龙之园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的调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为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未按规定对有限空间冷库、单冻间进行危险因素检测,进行动火(切割)作业,并未实行专人监护作业。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根据上述条例,青岛应急管理局针对青岛龙之园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的有关违法行为作出合并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28000元,并给予警告。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信网联系到青岛龙之园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只表示已经整改。

    信网记者 丛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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