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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一公司非法占用海域18亩 被罚款1700多万

    时间:2019-06-06 09:05:57  来源:信网  作者:

    原标题:违法填海18亩,被罚1700多万

    本报6月5日讯 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即墨区海洋与渔业局曾于2014年9月2日作出处罚决定书,认定青岛某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起,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即墨温泉街道滨海大道(青岛国际博览中心)东南海岸带施工填海,占用海域面积1.5亩。即墨区海洋与渔业局作出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罚款1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后经查明,在即墨区海洋与渔业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后,该公司在原非法占用海域1.5亩的基础上,又擅自填海16.6亩,共计非法占用海域18.1亩。

    在掌握该线索后,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即墨区海洋与渔业局沟通,阐明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与作用,得到理解和支持。办案人员采取“检察官+法警”的工作模式,多次实地勘察,查阅海域历史变化图,调查询问附近居民和当事人,以确凿有力的证据证实了此区域陆地就是非法侵占海域、违法填海而成,为案件顺利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多次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赢得支持,及时向区海洋与渔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区海洋与渔业局于2018年9月27日作出即渔海处罚字[20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1747.998万元的罚款。

    据检察官介绍,该案是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介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典型案件,展现了该院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海洋强省建设的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该案中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理解支持,在检察机关督促下,即墨区海洋与渔业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责令涉案公司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按照海域使用金15倍标准顶格处以罚款,让违法行为人为其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付出了应有代价,实现了法律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

    半岛记者 潘立超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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