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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检察机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去年来共批捕2743余人

    时间:2019-05-30 19:11:39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李立红 崔雅伦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5月30日讯(记者 李立红 见习记者 崔雅伦)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山东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记者获悉,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2743人,起诉4037人;对涉嫌较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处,批准逮捕1039人,提起公诉2001人。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鲍峰介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是未检工作的重要职责。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保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743人,提起公诉4037人。

    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危害校园安全犯罪、未成年人涉毒案件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从全省办案情况看,强奸、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猥亵儿童犯罪数量位居前列,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占比较高,山东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仍处多发态势,始终是检察机关打击的重点。着重抓好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快报、预警、处置机制的落实,妥善办理青岛“11.3”灭门案、城阳“11.14”灭门案等重大案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在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的王恒绑架、诈骗案中,被害人为4岁女童,实施绑架杀人的是其姨夫,属于隐秘性强的熟人作案,该案被告人供述不稳定,关键证人均是未成年人,现场客观证据缺失,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专门列席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发表支持抗诉意见,法院全部采纳。

    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对涉嫌较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处,保持必要司法警示,批准逮捕1039人,提起公诉2001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不批捕887人,不起诉434人,附条件不起诉417人,不捕、不诉率同比上升27.4%和20.6%,附条件不起诉人数近三年逐年上升,2018年较2016年增长两倍多。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全省开展社会调查1703人次,合适成年人到场845人次,犯罪记录封存1066人,为1419名没有聘请辩护人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全省监督纠正违法344件,追加漏犯127人、漏罪74起,提起抗诉39件。强化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实现对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监督检察,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的有效方式,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94人次,纠正社区矫正违法7人次,纠正监管违法26人次;探索开展对涉未成年人的监护侵害、继承、抚养、损害赔偿案件的监督,共办理涉监护权案件21件、抚养费纠纷2件、行政执法监督17件、支持维权诉讼16人。

    此外,检察机关全面落实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截至今年4月,全省累计司法救助未成年被害人459人,帮助申请司法救助金657万元,及时帮助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重回正常生活学习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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