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20日讯 3月7日17点55分许,青岛开发区交警四中队在龙泉王执法站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迎面驶来一辆无牌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满脸通红,民警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停车后民警便闻到一股酒味,遂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6.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要求驾驶员孙某出示驾驶证时,孙某称自己无证无法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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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询问得知,该司机孙某因当天晚上上夜班,吃饭时又恰逢亲友聚会,所以喝了一杯白酒助兴,这样上夜班时也可以精神些。饭后他便骑着摩托车准备去公司上班,没想到途中被交警查到酒驾。
最终孙某因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被处以记24分、罚款1400元的处罚。
信网记者 岳祥 通讯员 潘志强 杨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