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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北区海伦路街道严查“开门鞭”倡导文明“开门”

    时间:2019-02-13 16:22:24  来源:信网  作者:

    2月11日、12日,春节过后上班两天以来,市北区海伦路街道针对商家新年开业燃放“开门鞭”情况,加大沿街巡查、宣传力度,严查“开门鞭”违规行为,查处、制止、处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商户,倡导摒弃陋习、文明“开门”的新风尚。



    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市北区海伦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执法人员进行合理编组、划分区域、压实责任、强化宣传,针对顶风燃放“开门鞭”的沿街商铺、物业小区等进行严查,及时制止正在准备燃放“开门鞭”行为,对已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据海伦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毛新国介绍,中队先后规劝、制止清江路润合琴行、万科东第商户燃放烟花爆竹,对重庆南路98号临街商铺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清江路小滨海参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通知其到中队接受处罚,还给某物业公司下达燃放烟花爆竹整改通知书。节后以来,海伦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制止7家燃放“开门鞭”违规行为,会同辖区公安派出所联手处罚1家。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青岛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和正月十五等6天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和限放区外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规燃放的,由公安机关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根据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通讯员:郭显海 杨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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