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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出台招商引资激励政策 最高奖励500万

    时间:2019-01-29 18:58:15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烟台1月29日讯 (记者 郭婉莹) 28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烟台市“双招双引”工作暨招商引资激励政策新闻发布会,烟台市“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姚建军出席发布会并对激励政策作了详细解读。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烟台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0项政策。按照市“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对2018年全市“双招双引”先进部门单位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其中一等奖3名,各奖励50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30万元;三等奖4名,各奖励10万元。

    姚建军介绍,政策的主要奖补对象为,现代海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化工、文化旅游、医养健康、高效农业、现代物流八大产业领域的企业,对经济贡献大的项目,世界500强投资项目,总部经济项目以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

    “我们本次出台的激励政策,不仅奖励外资项目,也奖励内资项目;不仅奖励新设立的项目,也奖励增资扩股的项目;不仅奖励企业和单位,也奖励引荐人;不仅奖励大块头项目,对一些成长性好的项目也有奖励。”姚建军指出,对成功引进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内资项目的引荐人,项目开工后2年内,按市外资金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1‰给予奖励。对成功引进注册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先进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外资项目的引荐人,项目注册之日起2年内,按照外方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符合此条件的市外投资额50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注册外资1亿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分别按外方资金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和外方实缴注册资本的1.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根据工作计划,今年上半年将对“双招双引”先进部门单位兑现工作经费奖励。9月前后,市投资促进中心、市财政局将印发通知组织2019年度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10-12月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公示并拨付资金。符合奖补条件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人),届时可向所在县市区招商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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