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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鲁苏省界收费站取消! 车辆跨省行驶优惠政策这样执行!

    时间:2018-12-29 17:25:25  来源:齐鲁网  作者:

    齐鲁网12月28日讯(记者 孙伟)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山东省与部分省份一样,出台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和绿通车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分省出台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继续严格在本省范围内执行。对公务车、抢险救灾车等特殊车辆,我省与江苏省进行了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执行紧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由两省临近收费站进行交通指挥协商,互免通行费。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公务用车等参照执行。

    跨省通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在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的“绿色通道”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享受减免的全国同一政策;属于各省自行制定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只在本省享受优惠,出省后按当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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