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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售白巩被鉴定为劣药 丰源堂医药被处罚

    时间:2018-12-29 11:12:50  来源:信网  作者:

    信网12月29日讯 日前,信网获悉,青岛丰源堂医药有限公司(简称“丰源堂医药”)销售的白巩经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检查项目铵盐、铁盐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之规定,应按劣药论处。2018年11月22日,因为该违法行为,丰源堂医药被药监局依法罚没1584.72元。

    信网了解到,丰源堂医药购进销售的白矾批号为1611067,生产单位是安国市盛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而该白巩经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检查项目铵盐、铁盐不符合规定。

    而丰源堂医药共购进该批次白矾30千克,销售了15.893千克,抽样0.3千克,召回13.807千克。丰源堂医药对涉案白巩的购进价格19.00元每千克,销售价格从19元每千克到29元千克不等。货值金额633元,违法所得318元。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第四十九条明文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而该条规定对劣药的判定标准为“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8年11月22日,药监局没收了丰源堂医药的劣药白矾13.807千克,并没收其违法所得318.72元,同时处罚其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1266元。合计罚没款了丰源堂医药1584.72元。

    公开资料显示,丰源堂医药成立于2005年5月26日,登记住所为青岛市市南区莘县路9号,经营范围包括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依据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批发零售一类医疗器械、消杀类产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水果、蔬菜、粮食、禽蛋、鲜海产品;验光配镜;药品咨询服务;医疗器械咨询服务。

    为了核实该案,信网联系到了丰源堂医药,接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汇报至丰源堂医药负责此事的相关部门,由他们进行回复,但是截至发稿,丰源堂医药方面未作回复。

    信网全媒体记者 张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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