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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莱芜长青氧化钙微粉有限公司等企业重污染应急措施不力遭通报

    时间:2018-12-04 22:42:58  来源:大众网  作者:

    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泰安莱芜两市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不力的部分企业

      大众网莱芜12月3日讯(记者 何凤凯)近日,记者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莱芜市长青氧化钙微粉有限公司等企业因重污染应急措施不力遭省生态环境厅通报。

    12月2日,山东省生态坏境厅发布通告,称省生态环境厅机动队先后2次赴泰安、3次赴莱芜检查,共检查企业32家。检查发现,莱芜、泰安两市在10月份PM10等主要污染物同比明显反弹的情况下,辖区内仍有部分企业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个别企业甚至在重污染期间偷开偷排。

    莱芜市22家企业中,长青氧化钙微粉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应急预案。按照莱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清单要求,该公司在二级响应期间,应停止2#石灰生产线生产活动,但现场检查发现,自23日启动二级响应以来,该企业两条石灰生产线仍正常生产。同时,莱芜市富尔达钙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应急措施启动以来,该企业未按照预案停止1#机械立窑生产,污染物未实施减排。山东地矿慧通特种轮胎有限公司,省机动督查组先后于11月7日、14日现场检查,督促其对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硫化机配套的收集设施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29日再次检查该企业时,硫化车间收集设施尚未建成投运,但部分硫化机仍在正常生产,车间内异味明显。此外,莱芜、泰安两市还存在多家企业未及时完成应急预案修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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