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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加严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新增氨氮等6项指标

    时间:2018-10-18 17:55:13  来源:齐鲁网  作者:

    齐鲁网10月17日讯(记者 何则伟)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省质监局、省环保厅联合发布南四湖东平湖、沂沭河、小清河、海河、半岛流域5项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此次发布的地方标准加严了部分污染物排放限值,提高了部分排放控制要求。

    加严了部分污染物排放限值,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为确保我省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此次修订将《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1〕35号)中加严的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和氨氮6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纳入标准。为确保流域断面稳定达标,加严了氟化物、总磷排放浓度限值,与国家近期发布的现行排放标准相衔接,加严了部分行业的排放浓度限值。此外,为实现环境质量管理目标,根据地方管理需求,在沂沭河流域全流域执行“重点保护区”污染物排放限值。

    结合流域实际情况,提高了部分排放控制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各流域实际,加严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控制要求。根据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环境管理要求,增加了禁止向核心保护区直接排放投饵养殖废水的规定。

    山东省质监局二级巡视员郭大雷表示,根据《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山东省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办法》要求,增加了禁止船舶污染直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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