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街道办事处成立督查小组,在办事处门口监督职工及前来办事市民不驾乘超标电动车
大众网菏泽9月10日讯(通讯员 马学民 记者 蒋培)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在9月3日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要求他们提前一周不驾乘超标电动车。今天,大众网记者在丹阳街道办事处门岗处发现,办事处的干部职工没有一人开超标电动车上班。
“我家的电动车送人了,现在改骑自行车了。前几天办事处就与我们签订了《承诺书》,要求提前一周不驾乘超标电动车。”骑自行车车来上班的工作人员李曼告诉大众网记者。
“上个周五刚办了个公共自行车卡,以后上班要多去骑自行车,锻炼身体。”孙腾说。
据了解,为做好电动车整治工作,丹阳街道办事处在大力宣传的同时,与机关干部职工、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党员等签订《承诺书》,明确规定全体干部职工要带头在市政府设定的时间段限内的禁行路段、禁行区域、扩大禁行区域内,自觉不驾乘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倡议职工家属和中小学生拒乘以上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
丹阳街道办事处还专门成立督查小组,在办事处门口、社区等设点监督,要求前来办业务的市民也做到不驾乘“超标”电动车。